新疆环保厅对托克逊县政府及焦煤集团等4企挂牌督办
记者今日(9月22日)从新疆环保厅获悉,因环境违法问题,自治区环保厅决定对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及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
近期,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环境监察部门对乌鲁木齐市和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交界处的艾维沟区域进行了环保专项检查,发现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污染物超标直排、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问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上述企业大部分在托克逊县管辖区域,为督促企业整改并尽快取得成效,自治区环保厅决定对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及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
自治区环保厅通报:
一、乌鲁木齐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和部分煤矸石随意堆放,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要求立即整改,限期于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二、天业(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达板城分公司。年产80万吨露天石灰石开采项目,未经批准擅自于2008年11月投产运行,至今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生产区内原料、产品堆场及破碎、皮带输送未按环保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要求立即停产整改,限期于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三、新疆昊通工贸有限公司。45万吨/年石灰石开采项目,未经批准擅自投产运行。生产区内原料、产品堆场及破碎、皮带输送未按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要求立即停产整改,限期于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四、圣雄能源同泰矿业有限公司石灰石矿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于2011年开工建设。原料、产品堆场及石灰石破碎、加工、输送线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擅自投运。要求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限期于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环评审批及试生产手续。
上述整改要求,分别责成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吐鲁番地区环保局和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进行督办,对未按要求整改的依法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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