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垃圾处理技术现状
每一个国家因为民众的生活习惯不同,同时受到政治、经济、环境等因数的制约,所以各国对垃圾处理的方式也是随国情而异的,而一个国家往往也会由于地域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所以垃圾处理的模式很难统一。
1、填埋技术现状
英国最早于1930年,美国在1940年开始采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即有控制的生活垃圾填埋技术。
国外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垃圾填埋场防渗处理中使用人工合成材料作为衬底,逐步成为一项成熟的技术得到广泛的应用。通常采用2mm左右厚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作为衬底材料,其渗透系数可达10-12~10-13cm/s。目前,人工合成衬底材料已形成了系列产品,并制定了相应设计和施工标准。
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在近几年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目前常用的处理方法有:(1)回灌垃圾填埋场以减质减量;(2)经预处理后输送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现场深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中现场处理方法主要有生物处理法和物理化学处理法等。
垃圾填埋场作业一般由垃圾推土机和垃圾压实机操作,既可提高场地利用率,又可以减少雨水对垃圾的冲刷。现代化大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大多采用单元填埋法,并对垃圾进行分层压实和每日覆盖。
填埋沼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CH4和二氧化碳CO2。CH4是一种可燃气体,其低位热值约为8570kcal/Nm3,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5%~15%时,可能导致火灾和爆炸事故;CO2的主要影响是在水中溶解形成碳酸,从而溶解矿物质使地下水矿化;另外,由于植物对CO2和CH4具有一定的敏感性,如果根部聚集较多的填埋沼气,会导致植物根部缺氧,从而危害其生长。因此,必须控制填埋沼气的自由转移或扩散,通常采取的方法有:(1)通过石笼等形式将填埋沼气导排;(2)通过石笼和收集管将填埋沼气导排并使其安全直燃;(3)通过管网系统收集后经过净化处理作为能源回收利用。
2、堆肥技术现状
对堆肥技术进行科学研究始于20世纪20年代,而高温好氧堆肥技术是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采用的。根据工艺流程和运行状况,高温好氧堆肥处理技术可分为静态好氧堆肥处理技术、动态好氧堆肥处理技术和间歇式动态好氧堆肥处理技术三种。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动态厌氧堆肥处理技术在一部分国家率先得到了应用。
早在20世纪的70~80年代,许多发达国家曾建设了大批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垃圾堆肥厂,不少国家还制定了垃圾堆肥产品的技术标准,并依据相关技术标准生产了多种用途的堆肥系列产品,以适应不同作物、不同土壤和不同用肥途径(如家庭养花、庭院苗圃、园林绿化、农业种植等)的需求。同时也在提高垃圾堆肥产品质量,扩大垃圾堆肥产品销售和拓展垃圾堆肥产品使用范围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垃圾堆肥技术的推广应用。80年代后期,发达国家的生活垃圾堆肥技术应用陷入低潮,有不少国家的许多规模较大且机械化程度较高的生活垃圾堆肥厂相继倒闭。但即使在这种形势下,许多国家或城市仍在坚持不断改进垃圾堆肥技术,提高垃圾堆肥产品质量,稳步发展着生活垃圾堆肥技术。
目前国外生活垃圾堆肥厂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垃圾堆肥技术的发展并没有停顿。发展较快的有二种堆肥方式:一是庭院垃圾堆肥;二是制造有机复合肥技术。
3、焚烧技术现状
生活垃圾焚烧技术的发展历史相对较短,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萌芽阶段、发展阶段和成熟阶段。
萌芽阶段是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到20世纪初期。英国诺丁汉和美国纽约先后采用焚烧方法处理生活垃圾。德国汉堡和法国巴黎先后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生活垃圾焚烧厂。但是此时因技术原始和垃圾中可燃物的比例较低,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浓烟和臭味,对环境的二次污染相当严重,因此这种方法曾一度为人们所抛弃。
在一次世界大战后到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二十年里,工业发达国家的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垃圾的成分也随之变化,给垃圾焚烧创造了条件,因此焚烧技术又逐渐发展起来。
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经济发展非常快,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垃圾中的可燃物和易燃物迅速上升,促进了垃圾焚烧技术的应用。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的电子工业变革后,各种先进技术在垃圾焚烧炉上得到了应用,使垃圾焚烧炉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从70年代到90年代中期的20多年间,是垃圾焚烧技术发展最快的时期,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中等发达国家都建有不同规模、不同数量的垃圾焚烧厂,发展中国家已建有或正在筹建垃圾焚烧厂的也不在少数,垃圾焚烧技术的发展方兴未艾。
垃圾焚烧法是一种比较有效的垃圾处理方法,它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效果都比较理想。垃圾焚烧技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在已经比较成熟,机械炉排焚烧炉的类型已经基本定型。制约垃圾焚烧技术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二次污染防治技术特别是废气处理技术的成败。
初期的大气污染防治对策只是以烟尘为主要对象,与其相适应的污染防治技术,先是采用旋风除尘器,接着是采用多管旋风除尘器,60年代后期静电除尘器逐步取代了多管旋风除尘器;70年代开始,增加了对其它有害物质如Hcl、SOx、NOx等的治理,从而出现了干式洗涤法、半干式洗涤法等废气治理方式;进入80年代,各国都严格了垃圾焚烧废气排放标准,从而出现了湿式有害气体洗涤设备及脱硝设备;90年代以来,各国都进一步严格了废气排放标准,增加了对二恶英、呋喃类等污染物的控制,袋式除尘器以其除尘效果好,特别是能有效去除二恶英类物质而开始取代静电除尘器。
综合分析发达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技术迅速发展的原因,除了经济、技术、观念等因素外,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影响,比如: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数量骤增,生活垃圾产量也快速递增,使原有的垃圾填埋场日益饱和或已经饱和,而新的垃圾填埋场地又难于寻找,采取焚烧方法,可使生活垃圾减容85%以上,最大限度地延长现有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寿命。此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中可燃物、易燃物的含量大幅度增长,提高了生活垃圾的热值,为这些国家应用和发展生活垃圾焚烧技术提供了先决条件。例如:日本城市生活垃圾的低位热值就已经由60年代的3344~4196KJ/kg,提高到目前的6270~7160KJ/kg,使采用焚烧方法处理垃圾可以制取更多的蒸汽和电能,以获得比较可观的经济效益。
4、回收及循环利用技术现状
近年来,发达国家把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提高到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垃圾资源化已经成为各国谋求的垃圾治理目标。
发达国家在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进程中,都制定了符合本国国情的相关法律、规章和各种标准规范。如德国制定了《关于容器包装废弃物的政府令》;法国制定了《容器包装政府令》;丹麦制定了《再循环法》;日本制定了《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和《容器包装再循法》;奥地利制定了《包装条例》等等。这些法律都规定了生产厂家对废弃物治理和回收的责任,并要求最大限度的回收及循环利用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利用成分。
除法规保障外,发达国家还对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予以政策上的支持,同时遵循"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借助经济手段来保证有关举措的实施,如采取课税制度等。在产品的制造阶段即对所含的有害物质课以税金,作为其处理费用,并制定了废物循环的优惠政策。如比利时对生产压力喷雾器、电池及一次性容器的厂家课以税金,对从事再循环事业的厂家不课税。美国纽约州对使用50%以上再生原料的企业实行减税制度。加拿大的部分州实行在销售过程中对易于再循环的产品课以小额度税金,对不易再循环的产品课以大额度税金。
许多国家对城市居民均实行生活垃圾收费制,不少国家还在商品流通领域实行抵押金制度。如德国规定产品的销售者有义务在一次性容器及包装上加贴标签,并向消费者收取抵押金。挪威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要缴数万元的抵押金,在汽车被返还时再连同利息一起返还。另外还有一些国家实行政府补贴和建立基金会等方式来鼓励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如瑞士1996年起向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焚烧厂的企业增加补助金;英国政府给配电公司发放补贴用以购买生活垃圾焚烧厂生产的电力;法国为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事业的发展,政府采取资金补贴的方式给予支持。
国外治理生活垃圾的实践证明,生活垃圾不仅是影响居民生活和劳动环境的"污染源",更是可以回收及循环利用的宝贵资源。同时它的回收及循环利用又是多途径的。
国外垃圾处理技术发展
发达国家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一般原则是:首先是通过分类收集尽可能对生活垃圾中的有用物质进行回收和循环利用;其次是尽可能对生活垃圾中的可生物降解物进行堆肥处理;再次是尽可能对生活垃圾中的可燃物进行焚烧处理;最后是对不能进行其他处理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置。
1、提倡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
对生活垃圾尽可能进行回收和循环利用,最有效的途径是尽可能对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集。这是发达国家在实践中形成的共识。
德国在1989年前还没有形成谁污染谁负责的制度,当时的状况是生活垃圾的产生量越来越多,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处理能力基本接近饱和,而居民反对修建更多的垃圾处理厂。后来经过对生活垃圾的调查研究,发现生活垃圾中包装材料的体积占50%以上,重量占30%以上,可通过回收及循环利用包装材料来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到了1991年实施了《包装条例法》,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了运输包装、转换包装和销售包装的回收利用义务。
欧共体在1994年制定了统一的包装条例规定,要求其成员国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对商品包装达到一定的回收利用率。为此,德国又在1998年8月对《包装条例法》进行了修改,采用了统一的、和欧洲指标相适应的回收率指标。
2、鼓励有机垃圾堆肥处理
生活垃圾堆肥(包括厌氧消化)处理在发达国家也属于资源回收利用的范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式为其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在各种堆肥方法中,目前应用最多的仍是条形堆肥和家庭仓式堆肥等低成本堆肥系统。
美国有关条例禁止庭院垃圾直接进行填埋处理,庭院垃圾堆肥处理场得以较快发展。欧洲大陆则实行"填埋税"及限制进入垃圾填埋场的有机物含量等措施,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场也有明显增长。
有机垃圾厌氧消化处理是一种在厌氧状态下利用微生物使垃圾中的有机物快速转化为甲烷和二氧化碳的过程。它与传统的卫生填埋相比,将厌氧消化过程由几年缩短到30天以内;与好氧堆肥相比,改变了占地面积大、处理时间长,管理复杂和有气味等问题,对于厨余垃圾具有较好的适应性。目前这项技术在欧洲已得到较多应用。
可以预计,垃圾堆肥技术将在世界范围内经历一次从量变到质变的变化过程,但无论如何生活垃圾堆肥技术今后仍将在国外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
3、稳步发展垃圾焚烧技术
垃圾焚烧处理已有一百多年历史,但出现有控制的焚烧(烟气处理、余热利用等)只是近几十年的事。它与垃圾填埋处理相比,具有占地面积小、选址较容易,处理快速、减量化显著,无害化较彻底以及可回收焚烧余热等优点,在发达国家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预计在将来垃圾焚烧技术仍会继续得到发展。
纵观近年来生活垃圾焚烧技术的发展过程,可以发现有以下四个比较明显的特点:
(1)垃圾焚烧技术正向着自我完善方向发展。焚烧设备构造的不断改进,废气处理新技术的广泛应用,特别是许多高新技术在垃圾焚烧厂的应用,促使垃圾焚烧厂向高新技术方向发展。另外,先进的自控技术和新颖的外观设计,都使垃圾焚烧厂更加趋于完善。
(2)垃圾焚烧技术正向着多功能方向发展。现代垃圾焚烧厂不仅具有焚烧垃圾的功能,还具有发电、供电、供热、供气、制冷以及区域性污水处理、附带娱乐设施等多种功能。
(3)垃圾焚烧技术正向着资源化方向发展。如垃圾焚烧余热发电、焚烧残渣制砖等,使垃圾焚烧与能源回收有机地结合起来。利用焚烧垃圾产生的余热进行发电不仅可以解决垃圾焚烧厂内的用电需要,还可以向外售电盈利,促使了垃圾焚烧技术的迅速发展。另外,节能化也被国外垃圾焚烧厂所普遍重视。如提高焚烧炉燃烧效率及余热锅炉的热回收率,减小排烟等其它散热损失,均是提高节能化的有效措施。
(4)垃圾焚烧厂正在向智能化方向发展。垃圾焚烧厂运行实现自动化后,为了保证较佳的运行状态,目前仍然必须依赖人的判断。将来会开发出更先进的软件,可以进行图象解析、模糊控制等,使其与熟练操作员的判断非常接近,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动化控制。另外,人工智能的发展,高效传感器的开发,机器人的研制,使垃圾焚烧厂设备及系统故障的自我诊断功能成为可能,从而得以实现低故障率和高运转率。
4、填埋是垃圾处理的基本方式
(1)垃圾填埋处理率有下降的趋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作为垃圾最终处理手段一直占有重要地位,目前仍然是大多数国家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垃圾填埋处理具有操作设备简单、建设和运行成本低、适应性和灵活性强等特点,但现在理想的垃圾填埋场场址越来越少,所以发达国家垃圾填埋处理所占比例在80年代后期有下降的趋势。
据美国环保署(EPA)预测,美国垃圾填埋场的数量将由1993年的3300多座下降到2000年的2300座,2010年将降到为1200座。
导致垃圾填埋场数量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三条:一是旧的垃圾填埋场逐渐达到饱和状态;二是新的垃圾填埋场选址困难;三是由于环保标准不断提高,一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填埋场被迫关闭。
(2)垃圾填埋场的污染控制措施不断完善。垃圾卫生填埋场污染控制得到逐步加强。例如,采用人工防渗措施或复合型防渗系统,以提高垃圾填埋场的防渗水平;加强垃圾渗沥水收集和处理,以防止污染周围的地下水和地表水;对填埋沼气进行导排或回收利用,以保障垃圾填埋场安全、减轻大气污染并实现资源化利用等。
(3)垃圾填埋场向大型化发展。由于垃圾填埋的技术标准不断提高,垃圾填埋场的投资费用和运行成本也不断提高,因而新建垃圾填埋场有向大型化方向发展的趋势。
(4)限制进入垃圾填埋场的有机物含量。目前欧盟、日本和美国等国家的有关政策,都提出了进一步限制进入垃圾填埋场的垃圾有机物含量的规定。例如,德国规定在2005年以后,有机物含量大于3%或5%的生活垃圾不能进入一级或二级垃圾填埋场;直接填埋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在瑞士和奥地利也将被取消,期限分别为2000年和2004年。这些措施将有利于垃圾资源再生利用率的提高,同时也会对垃圾填埋场的污染控制和治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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