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污染监测数据作假可追刑责 900家企业装监控
13日,山东省环保厅和公安厅联合召开打击整治破坏企业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行动部署会议,标志着为期三个月的专项行动正式启动。这是国内环保和公安部门首次就环境监测作假采取大规模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自2月10日开始,5月20日结束,为期三个月。行动旨在解决山东省环保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特别是对大气环境质量产生重要影响的工业企业监测数据,“挤掉监测数据中的‘水分’,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被社会公众认可。”省环保厅副厅长王光和说。
王光和表示,对突出环境问题,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利用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媒体曝光、绿色信贷、责任追究等综合措施,真正让环境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和成本。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据刑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序衔接,形成惩治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
针对多数破坏、损毁监控设施的行为技术含量高,手段诡秘、隐蔽性强、不易发现的问题,此次专项行动将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发动群众发现、举报、披露相关线索。此外,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的市,省环保厅和公安厅将组成联合督导组进行重点督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00家企业装监控,不少被人为干扰
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环保部门在企业排污监测点设置的自动采样器,目前全省有900多家大型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监控设施,其中相当一部分企业的监控设施受到人为干扰。
企业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主要有几种方式,一是破坏或干扰设备采样系统,一般是拔出采样探头、断开采样系统与设备的连接或对样品进行稀释;二是破坏或干扰自动监测设备,如更换标准物质,修改自动设备分析仪,私接数据线、网线及修改设备参数;三是故意断电、断气、断水,使自动监测设备无法运行;四是虚报设备故障或停产信息,擅自关闭自动监测设备。
去年山东省环保厅共查处破坏或干扰自动监控设施、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业17家,其中废气企业16家,污水处理厂1家,排污最高者超标20多倍,严重污染大气。
“表面达标实际上大肆非法排污成为不法企业的潜规则,不仅严重污染了环境,也在社会上造成‘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恶劣影响。”省公安厅副厅长任建军指出,这些不法企业有许多是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在业内具有标杆作用,“影响很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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