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院出台意见 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0日透露,该省加大生态环境建设,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该省近日出台了《关于为我省“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治理环境污染”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
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赵长山介绍,该省既面临加快发展的艰巨任务,又面临着结构调整的巨大压力,正处于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特别是完成国家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治理大气污染的硬任务。此过程势必带来深层次的利益格局调整,进而引发一些新的矛盾纠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对此主动应对、积极回应,及时高效解决纠纷。
赵长山说,自去年以来,该院开展了打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该院将继续开展打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专项行动,对该类犯罪严重、多发的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打击。还将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执法衔接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有效遏制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赵常山表示,在行政、民事等审判工作中,积极与环保行政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实现执法与司法信息共享;对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环境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对环境监管活动中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同时,注重保护国有企业资产不损失、不流失,对造成国有企业经营投资损失的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判定承担民事责任;对国有企业改革、经营中发生的渎职、侵占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赵常山说,该院还将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依法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用足、用好罚金、没收财产等刑法手段,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获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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