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忠梅:执著环保议案十二载
她说,把环境法理论转化为实践和把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转化为研究课题,已经成为了她的“生存方式”
30多年来,她专注于环境保护法研究。在我国环境法从无到有,逐渐完善的三个阶段,她的建言都直击问题的要害
作为湖北目前唯一的大学女校长,她用微博打造出了一个“学生—部门—校长”的互动格局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仇飞
从2003年开始,每年的3月5日对于吕忠梅来说都是类似的: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开幕式,下午参加湖北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这12年,吕忠梅的履历十分丰富:2003年,入选“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4年,当选2003年度全国海内外有影响力的“中国妇女时代人物”;2005年,作为环境资源法领域唯一学者入选“中国法学名家”;2008年,卸任湖北省高院副院长,出任湖北经济学院院长,成为湖北唯一的大学女校长;2009年,被评为“2008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2012年,当选中国农工民主党(以下简称“农工党”)湖北省委员会主委;2013年,当选湖北省政协副主席……
这12年,吕忠梅连任第十届、第十一届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环境保护是她每年提出议案和建议的不变主题。“12年来,我一直在为完善环境法治而努力的路上,只是角度不同。”吕忠梅说。
这12年,吕忠梅从政界回归学界,从女法官到女校长,身份的转变并没有使她忘记法律人的信仰,始终站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前沿,参与了国家多部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订,参与了法治中国、法治湖北建设的多项工作。
3月9日下午,在北京国谊宾馆二层会议室门外,利用会议间隙,吕忠梅接受了法治周末记者的专访。
专注环境法的学者型人大代表
在吕忠梅的调研过程中得到了不少部门的支持,但“碰壁”更是家常便饭
2013年2月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湖北代表团名单公布,吕忠梅第三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里的“三年级”学生,吕忠梅最看重的是:“我又能提供我的调研成果了。”
吕忠梅所说的“调研成果”,其实就是在人大会上提交的议案和建议。对于吕忠梅而言,每提交一份议案和建议,都要做很多的准备:“我在每年两会上都会提交环境保护的议案和建议,最少时1件、最多时5件。每一件议案或建议都经过了专门的调研和理论研究,都是我和我的团队(包括我的同事和我所带的博士、硕士)的学术成果。因为我是中国最早开始环境保护法学习和研究的人,30多年来,一直从事环境法研究。把环境法理论转化为实践和把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转化为研究课题,已经成为了我的‘生存方式\\\\\\\'。现在,每年的寒暑假,我都是在调研、课题研究中度过的。”
前几年的暑假,为了调查全国的环境司法现状,吕忠梅组织了研究团队的一百多名教师和学生到30多个省市区进行调研,足迹遍布环保局、法院、检察院、污染企业、受害者住所以及相关政府部门,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个人访谈等多种形式收集了大量的一手资料。
吕忠梅告诉记者,在调研过程中得到了不少部门的支持,但“碰壁”更是家常便饭。“我们一直坚持问题导向型的实证研究,主要是希望通过对中国环境保护实际情况的了解,发现中国环境保护遭遇的真正课题,找到中国式的解决问题方案并提供给决策部门。”吕忠梅说,这是她和她的团队对环保事业的一份坚守。
议案直击修法问题要害
吕忠梅说,她提出的关于修改环境保护法的议案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侧重
在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吕忠梅提出过5次专门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议案,同时提出了十几个环境保护立法的议案和环境执法、司法的许多建议。在她看来,所提出的关于修改环境保护法的议案在不同的阶段也有不同的侧重。
吕忠梅直言,十几年来,围绕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有许多争议,大致分为3个阶段:从争论“中国是否需要环境保护法”,到探讨“是先修改环境保护单行法还是先修改环境保护法”,再到“环境保护法应该小修还是大改”。
在每个阶段,吕忠梅的建言都直击问题的要害。
“在最早的议案中,我提出议案的重点在于说明中国需要一个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她说,当时的“主流”声音认为,中国已经有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等多部环境保护的单行法律,没必要再修改环境保护法,甚至有人提出应该废止1989年制定的环境保护法。
吕忠梅告诉记者,经过一段时间的争论,意见统一到了中国需要环境保护法,但对于“先改单行法后改环境保护法,还是先改环境保护法再改单行法”,她认为,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具有宣示国家环境保护战略、确立环境保护基本原则和制度的作用,必须先改,为单行法的修改提供依据。“所以我呼吁尽快启动环境保护法的修改,不能因为法律的滞后影响环境保护大局。”
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启动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并确定了“有限修改”的原则,吕忠梅的议案也从“外围”进入“核心”:强烈呼吁对环境保护法进行大修。
从2012年到2013年,吕忠梅作为修改环境保护法的议案领衔人,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邀请,多次参与修改环境保护法的论证会并两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环境保护法的修改草案。
“在2012年年底的论证会上,我提出的有关修改环境保护法的建议,在2013年6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被作为参考资料,全文提供给常委们参考。在审议过程中,我作为列席代表,提出确立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地位,对环境保护法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进行大改的建议。到我2013年10月再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时,发现提交审议的稿子名称由原来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变成了‘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草案’。”她说,从形式上看,从“修正”到“修订”只有一字之差,涵义却大不相同:“修订”意味着对环境保护法的全面修改,也意味着肯定了环境保护法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地位。
吕忠梅所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专业性强、价值高,许多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信部、环保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作为重点建议办理。
在她看来,这些都得益于长期的调查研究,“一树百获”:“我既是一个专业研究者又是人大代表,这种身份可以更好地实现研究成果的转化,一方面可以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一分子,把所收集到的来自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带到人大会上;另一方面因为我的专业研究,不是简单地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而是经过了对不同利益诉求的甄别与分析,有理性的态度和建设性意见,这样就比较容易被采纳。”
吕忠梅认为,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立法是最大的任务,因此,需要更多的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但目前法律专业人士在人大代表中的比重并不高。
在今年的人大会上,吕忠梅再次提出了关于修改环境保护法的议案,建议将环境保护法已经确定的“保障人体健康”的立法目的,用制度加以落实。她建议在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草案中增加有关保障环境与健康的具体制度(如“环境与健康问题调查制度”“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补(赔)偿制度”等),以此来实现环境保护以保障人体健康为核心的人本关怀。
发微博的“校长妈妈”
“我也经常对学生们说‘不’,比如,对考试舞弊的严肃处理问题,许多人都认为应该体谅学生、‘放一马’,我却认为这是底线问题”
2008年,吕忠梅出任湖北经济学院院长,成为湖北唯一的大学女校长。
“娃子们对人大会的关注点我都看到了!今天上午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对2014年的就业、环保、住房、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等都作了说明。”这是吕忠梅3月5日发布的一条微博。此前的3月2日,在离开湖北赴京参加人大会时,她发布的微博是:“出发啦!今年的人大会,娃子们都关注什么?”
在中国的高校中,吕忠梅是少有的几个开通实名微博与学生沟通的女校长。
“传说经院的娃子都在此闹腾,掺乎一把!”为了方便与学生们交流互动,2011年10月24日,吕忠梅开通了个人实名微博。
吕忠梅长期以来都是以“娃子们”来称谓学生,学生们也早已习惯性地叫上了“吕妈妈”。
而今,吕忠梅的微博粉丝已近3万,她也一直保持着有时间(主要是上班前、中午休息或晚上的时间)就上微博的习惯,主要是“看看学生关注什么”。
“有事@吕妈。”这是在湖北经济学院的学生中广为流传的一句话。
“通过学生@我,我可以发现学生集中反映的一些学校管理和服务中的问题,倾听学生们的声音,了解学生的需求……我也经常对学生们说‘不’,比如,对考试舞弊的严肃处理问题,许多人都认为应该体谅学生、‘放一马’,我却认为这是底线问题……对考试舞弊学生‘抬抬手’,意味着鼓励学生可以不择手段、不诚信,这对学生个人、对社会的发展都是极其有害的,也是违背大学教育基本理念的。”吕忠梅向记者展示自己的“微博经”。
吕忠梅认为,大学无处不育人、无事不育人,每一面墙壁都在说话,学生所看到的、听到的都是教育的元素,微博是当今时代可以利用的极好的育人平台。
2013年,某知名教育评估机构发布的“关于全国大学生对母校认可度的调查报告”显示,在湖北省一百多所高校中,学生对母校认同度最高的是湖北经济学院。而这在吕忠梅眼里,并不“出乎意料”:“真正以学生为本的办学,学生会认可,社会也会认可。”
吕忠梅觉得,理想的教育应该是以学生为本的教育—“大学最重要的任务是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条件,第一位的目标是培养人才,所以大学校长工作的核心是学生的成长。”
吕忠梅告诉记者,在开通微博以前,每年也会举行“我与校长面对面”“师生品书会”“学生座谈会”等一些活动,与学生直接面对面地沟通,但这些形式受到条件限制,只能达到与少数学生交流的效果。而微博是个大平台,既可以把校长的办学理念传递给学生,也便于学校的相关部门跟进,了解学生的需求,引领学生。目前,学校的各职能部门和与学生服务联系密切的机构,都开通了微博,形成了“学生—部门—校长”的互动格局。
老师指引走入环保法大门
谈到引领学生,吕忠梅直言:“我能有今天,也是全靠老师的指引。”
让吕忠梅与法律结缘的,是她的高中老师。吕忠梅是1978年全国恢复中考后的第一批高中生,她考进了当时的省级重点中学沙市三中(现沙市中学)。
当时,沙市三中给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高中生配备的教师队伍非常过硬。吕忠梅进校时,也有许多老师刚刚从“文革"的磨难中恢复名誉,重新获得教师资格。
“虽然‘文革’开始时我们很小,并没有对那场文化浩劫的切身体念,但老师们用他们自己血与泪的经历告诉了我们,中国未来如果不健全法制,会有很多人再遭受他们所经历的磨难,国家也会倒退很多年。”吕忠梅说,正是在老师的建议下,1980年,她以湖北省文科考生第三名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
将吕忠梅领进环境法学大门的,是北京大学的金瑞林教授。1981年,吕忠梅读大二,那时虽然已经上了一些法律专业课,但吕忠梅还没有发现自己特别的兴趣所在,更没有想过要把哪个法律学科作为今后的发展方向。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随一位高中老师到金老先生家里,听他们谈论环境保护法(试行)的修改问题,让我来带路。在他们谈论的过程中,金老师问我宿舍楼是否经常停水,我点头。金老师又问,知道为什么吗?我摇头。金老师说是由于将首钢、燕山石化等严重耗水企业建在北京,使本来就处于干旱地带的北京更加缺水;地表水缺乏就开采地下水,又引发了地面沉降等更严重的问题。金老师一直微笑着,娓娓道来,我的心中升起了无数问号,却不敢问。”吕忠梅告诉记者,从那时起她决定搞清楚“一些环境保护法的事情”。
就因为金瑞林教授的一席话,吕忠梅开始了自己对环境法治研究的追求。
带领以法律思维参政议政
吕忠梅认为,成为政协副主席可以更多地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但协商、监督的机制、程序、协商成果的运用方面还需要完善
1991年加入农工党的吕忠梅,曾经担任过农工党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长期分管湖北省农工党的参政议政提案工作。
吕忠梅告诉记者,农工党湖北省委会是民主党派中的提案大户,向湖北省政协提交提案最多时一次达到22件,被省里领导直接办理的提案也是最多的。
吕忠梅清楚地记得,从2000年到2012年,湖北省农工党连续13年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所涉及的问题作为重点跟踪课题,从工程技术、移民开发、水源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多层面、大幅度的研究探索。
此外,湖北省农工党还两次与农工党中央联合调研,先后提出了《关于请求国家制定〈丹江口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议》《关于科学规划分类管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移民资金的建议》等系列提案,得到国务院领导和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其中多条建议得到采纳。
2011年,农工党湖北省委会通过农工党中央提交的《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的建议》,被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确定为“一号提案”。
吕忠梅在分管提案工作期间,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建章立制,促进参政议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我们制定了《中国农工民主党湖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规则》,对提案工作目标、任务、方法及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每年召开两次全省提案工作会议的制度,不仅建立了全省联动机制,还保持与农工党中央的密切配合,实行调研课题与中央结合、重点提案与中央结合、工作步骤与中央结合。”吕忠梅对自己熟悉的提案工作侃侃而谈。
2013年1月27日,在湖北省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吕忠梅当选湖北省政协副主席。
在政协工作的一年,让吕忠梅感触最深的是:“参与决策层的一些工作,通过督办提案、视察、社会调研、政治协商活动中,使我能更好地听取各种不同的意见,更好地深入实际了解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些问题,更好地理解发展过程中的困难,为科学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提供机会。”
法律人从来都不缺乏问题意识。吕忠梅告诉记者,成为政协副主席可以更多地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但协商、监督的机制、程序、协商成果的运用方面还需要完善。
就在吕忠梅接受采访前的3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决定给予湖北省原政协副主席陈柏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当记者向吕忠梅问及反腐问题时,吕忠梅说:“反腐败是顺应民心的举措,可以让执政的肌体更加健康。现在的反腐败是以治标为主,治本之策还是要通过法治方式,建立腐败不能、腐败不得、腐败不愿的机制,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力是个烫手的山芋,掌权者要建立法治思维、权力的底线思维,任何权力都是法定的,都要受到监督,违法使用权力必须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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