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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资金向何处去

更新时间:2014-03-17 07:04 来源:经济导报 作者: 阅读:1204 网友评论0

烟台市环保局副局长表示,下一步会建议烟台市级财政部门再分配奖励资金时,考虑对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和进行环保设施改造突出的企业进行相应补贴

针对愈演愈烈的环境污染治理形势,为落实中央下达的各项指标,今年以来各地纷纷出重拳采取一系列治污举措。然而在这一背景下,动辄数百万元的环保设施改造投入和日均过万元的运行成本,无疑让许多“排污大户”压力陡增。

近日,山东省政府出台《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根据考核指标,每季度对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的市,由省级给予补偿;对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恶化的市,由市级向省级补偿。奖励资金统筹用于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

“相比以往单纯针对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较好和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城市实行"以奖代补"的奖励,此次是山东首次探索通过启动"奖惩双向"的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和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13日,作为4个一类考核城市之一,烟台市环保局副局长王瑞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会建议市级财政部门分配奖励资金时,考虑对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和环保设施改造突出的企业进行相应补贴。“一类城市”考核承压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办法》,由于大气污染物稀释扩散条件较好,烟台市与青岛、威海、日照4沿海城市被列为一类考核城市,稀释扩散调整系数为1.5;其他13个市为第二类,稀释扩散调整系数为1。若按照污染物每立方米浓度降低1微克,可获20万元奖励计算,烟台市每季度的市补偿资金额度相当于考核得分乘以20万元,再乘以1.5。

“新办法是根据污染物浓度下降的数值进行考核的,若两类城市减排同样数量的污染物,即便是乘以1.5的系数,二类城市污染物浓度下降值肯定将远高于一类城市,这样显然不利于沿海城市。”烟台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科长董利国坦言,把全省17市划分为两类城市考核,主要是缘于地理位置不同,东西部城市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存在差异。但1.5的系数是如何确定的,他表示可能与气象部门提供的建议有关。

董利国给导报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从去年的监测数据看,4个一类城市的污染物年均浓度约为二类城市的一半左右。其中,烟台市二氧化硫浓度平均浓度为0.032mg/m 3,而中西部内陆城市的这一数值可以达到0.13mg/m 3 至0.14mg/m 3,空气质量改善的空间相对较大。

因此不难看出,即便过去一年烟台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能够达到90%以上,此次省里出台的生态补偿办法也无疑更有利于鼓励内陆城市空气质量的改善。

据了解,以往被纳入城市发展观的空气质量考核,是按照空气质量与空气质量改善各占50%分数的比例进行考核。而此次《办法》完全依据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并实行“奖惩并行”的方式,这在省内尚属首次。

烟台市福山区环保局管理科科长孔祥东表示,目前该市环保部门正在就《办法》征求各县区的意见,下一步有望制定“烟台版”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即通过签“责任状”的形式,对空气质量达不到改善目标,造成污染反弹的地方,征收生态补偿金,对空气质量改善的地方进行相应补偿。企业补贴待落实

值得关注的是,在当前国内钢铁、水泥等传统行业存在产能过剩严重,国家出台一系列举措化解产能过剩的大背景下,被称作“史上最严”的环保排放新标,无疑给行业利润持续下滑的企业带来了双重压力。

14日,在冀东水泥烟台公司生产中央控制室,其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张秀全一边关注着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在线控制系统,一边告诉导报记者,这套于去年11月投入运行的脱硝系统,经调试测算,可使氮氧化物的去除率达到65%以上。

然而,这套系统在让企业从全市脱颖而出、率先实现排放达标的同时,高企的环境设施改造运行成本也给企业带来了一定压力。

“相比同等规模没有达标的水泥企业来说,我们平均一年就要比其多投入800万至1000万元用于环保设施的运行。在同行业的市场竞争中,如同输在了起跑线上。”张秀全表示,相关部门曾提出“先建后补”的办法,但目前相应补贴尚未得到落实。

不仅如此,导报记者发现,山东省总额2亿元左右的“以奖代补”奖励资金,目前也很难落实到企业。即便落实下去,对于企业来说亦是杯水车薪。“像我们一样的大型国有企业都难以获得生态补偿,中小企业争取起来更加困难。”张秀全直言。

王瑞对此解释说,由于“以奖代补”的奖励资金有限,落实到市里的资金主要用于市内的一些重点项目。据了解,以栖霞市为例,作为烟台市的重要水源地,栖霞市已经将辖区内上百家有污水排放的企业全部强制搬迁或关停。为支持当地生态保护,市环保部门对于该地进行了重点补贴。

王瑞表示,预计今年省里的财政资金有望向大气治理方向倾斜,重点减排企业可能会被列入补贴范围。下一步会建议市级财政部门再分配生态补偿资金时,考虑对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和进行环保设施改造的突出企业进行相应补贴。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2月份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通过发挥价格、税收、补贴等激励和导向作用,要求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今年安排100亿元人民币,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行“以奖代补”。

“100亿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对环保工作起到的作用只是撬动,而不是支撑。”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即使资金全部到位,这些资金与污染治理的总体需求相比也只是杯水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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