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安排部署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
3月14日,汉中市委、市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建军出席并讲话,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贺书田主持。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隆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平,副市长王春丽,市政协副主席李克欣、市政府副市级咨询员刘君等出席。
据悉,整治活动将覆盖城镇、村庄、河流、交通沿线和景区景点等区域。垃圾清除活动集中在3月14日至4月30日,解决整治区域内环境卫生问题,杜绝垃圾进入水体。今年底前,县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周边的镇村,要建成“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镇县处理”体系。2015年底前,全面建成县镇村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民养成清洁环保的良好行为习惯。
王建军讲话指出,一要着眼发展大局,深化思想认识。开展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是落实中省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动循环发展的需要,是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的政治责任,是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的自身要求,也是增进群众福祉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开展整治活动上来,把干部和群众的智慧、力量凝聚到推进整治上来,务求活动取得实效。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强力推进整治,全方位清除垃圾,大力度治理污染,高标准建章立制,高质量绿化美化。三要强化组织领导,务求工作实效。开展整治活动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发动全民参与,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宣传发动,坚持多措并举,强化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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