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合作/投稿:010-65815687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发邮件

为助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谷腾环保网隆重推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技术与企业新媒体传播计划》,七大新媒体平台,100万次的曝光率,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企业带来最大传播和品牌价值。

    
谷腾环保网 > 新闻信息 > 正文

《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获批 住宅楼真的不让开餐

更新时间:2014-03-28 06:54 来源:亚心网 作者: 阅读:1076 网友评论0

今后,乌鲁木齐的居民住宅楼禁止新建从事产生油烟、恶臭或其它异味的餐饮服务项目。

26日闭幕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查通过《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条例》分别从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防治高污染燃料产生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油烟废气及恶臭污染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条例》规定,城市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等场所新建从事生产油烟、恶臭或其它异味的餐饮服务项目。

这些场所内已经建成的餐饮服务项目,其经营许可到期后,环境保护、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消防等管理部门不再核发相关证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

城市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设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将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关于“《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获批 住宅楼真的不让… ”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谷腾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十四五开篇之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第三阶段,VOCs治理任务…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自十三五规划以来,全国掀起“VOCs治理热”,尤…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月31日,在经历了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完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