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今年度四大减排目标任务确定:全市减排1281个
泉州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近日下发,明确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大减排指标。按计划,今年全市安排减排项目1281个。
今年,我市将从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工业废气、畜禽养殖场、机动车等方面入手,着力推进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并规范落实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
根据计划,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减排项目要按时投运并达到规定的运行负荷率;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含省级)于2014年、省级以下工业园区于2015年全面实现污水集中处理,新建工业园区必须同步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工业废气减排方面,在巩固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替代成果的基础上,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永春县、德化县限期2014年6月30日前拆除水煤气发生炉。新建陶瓷企业必须采用LNG、电等清洁能源。
深化中小燃煤炉窑减排治理,已划定“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区域”的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石狮市、南安市、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限淘汰高污染燃料设施,改LNG、电等清洁能源;其他县(市、区)加快推进“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区域”建设,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中小燃煤炉窑。
畜禽养殖场减排治理方面,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实施全过程综合治理或实现生态种养,2014年完成治理进度的90%,2015年全面完成。
继续推进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2014年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并及时注销。全市2014年起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做好2015年起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车用柴油的准备工作。建设全市机动车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中心市区于2014年上半年实施“黄标车”限行,其他城市、县城于2014年下半年实施“黄标车”限行。
工业废水减排方面,严格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关闭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进一步挖掘工业减排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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