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打击力度
更新时间:2014-04-30 13:27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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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30日)上午召开新闻通气会,例行发布五起典型案例。其中被告人樊爱东、王圣华、蔡军污染环境案的审判表明,法院将加大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力度。
2012年7月下旬,山东兴氟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处理副产品危险化学品硫酰氯,公司总经理助理邢斌在请示总经理刘根宪后,与被告人樊爱东商定每吨给樊爱东300元交由樊爱东处置。同年7月25日,樊爱东安排被告人王圣华、蔡军驾驶罐车到山东兴氟新材料有限公司拉走35吨硫酰氯,得款10500元。7月27日2时许,樊爱东、王圣华、蔡军将罐车开至山东省高青县花沟镇唐口村南小清河大桥上,将35吨硫酰氯倾倒于小清河中。硫酰氯遇水反应生成的毒气雾团飘至山东省邹平县焦桥镇韩套村,将熟睡中的村民熏醒,致上百村民呼吸系统受损,并造成庄稼苗木等重大财产损失,一名村民死亡。法院经审理以污染环境最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至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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