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岛湖对沿湖范围畜禽养殖“说不”
作为淳安“五水共治”的一项重点工作,自5月中旬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集中整治,对畜禽养殖污染实行“零容忍”以来,全县21个乡镇和青溪新城现已初步核实确认关停各类养殖场(户)220家,并对整治范围内的畜禽存栏生猪、肉禽、蛋禽等进行了全面清点。日前。首批(总额的60%)畜禽养殖业关停畜禽补助资金已预拨至相关乡镇,不日即可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禽畜养殖是淳安最主要的农业污染源之一,为加强保护千岛湖水环境,淳安县开展了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规定禁止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域,并对全县其他地区实行养殖规模限制和畜禽污染物总量控制。
为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有关养殖场关停、拆除到位,淳安县财政安排了畜禽养殖场关停整治和规范整改专项资金,用于养殖场建筑物腾空拆除、畜禽退养以及新建治理设施等财政补助。其中,对用地手续符合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清理的养殖场,建筑物按砖木结构每平方米210元、简易结构每平方米1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同时,根据各乡镇前期调查摸底确认的存栏总数,县财政对养殖的种猪、肉猪、羊、种禽、肉禽、蛋禽等,也分别给予500元-5元不等的相应标准进行补助。而对符合规划保留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新建贮粪房、沉淀池、贮液池、生化池等治理设施,也有相应的补助。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完成整改一个,核查验收一个”的要求,养殖场(户)在完成关停整治或规范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后,才予以发放。
据了解,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集中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8月底前全县将完成各类养殖场(户)关停整治,11月底前完成规范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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