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季度移送环境涉刑案件占全国1/7
图为温州市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取缔一处非法小电镀。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供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颁布一年来,各地环保部门在打击环境犯罪方面有了很大进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环境案件移送数量、刑拘人数均创历史新高,初步形成了打击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然而,现实中,各地暴露出的问题也不少,特别是由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等原因,使移送案件数量总体上仍与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不相称。
就在一些省市饱受困扰之际,浙江省温州市今年一季度移送环境涉刑案件量占全省1/3、全国1/7。民营经济发达的温州,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方面走在了前列,温州有哪些经验可资借鉴?为深入了解情况,记者近日赴温州进行了采访。
■“环境污染会坐牢”观念深入人心
□为了多赚一点而失去自由,得不偿失
“根据经验,我算了一下,这次大概需要缴纳罚款4万多,我都准备好了。”面对温州市鹿城区环保局重案组执法人员的调查,鹿城区下岸村党委书记、区人大代表、温州星视光学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康岳春轻描淡写地说。
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康岳春已于去年年底被鹿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据了解,这起案件将于近日宣判。
“康岳春这起案件颇具代表性。”温州市鹿城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谢文挺介绍说,2013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了解到,鹿城区藤桥轻工特色园区的温州星视光学有限公司院内可能存在非法制革偷排污水的情况。经过一周的蹲点暗访,执法人员摸准企业的生产时机,当场查获4只正在进行加工的制革转鼓。
现场大量制革废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地面排水沟外流,执法人员当即采样送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5个多小时后,检测结果显示,样品中一类污染物重金属铬污染因子达到每升1320毫克、超标2640倍,属于严重污染环境。
在现场视频和检测报告面前,康岳春承认了犯罪事实。不过,他还是一厢情愿地以为缴纳了罚款就没事,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想多赚钱。”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蔡克谈到,像康岳春这种心态的犯罪嫌疑人不少,许多企业主甚至不知道《解释》,还以为像从前一样,污染了、被查了、处罚了、再污染……
“以前面对污染企业办法不多,执法人员常常垂头丧气,现在终于扬眉吐气了。”温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林曙告诉记者,《解释》颁布以来,截至2014年6月30日,温州市环保系统共向公安部门移送环境涉刑案件240件、刑拘391人。其中,2013年移送62件、刑拘61人,2014年1~6月,移送178件、刑拘330人。
“为了多赚一点,失去自由、离开亲人,更重要是污染了也属于自己的环境,太得不偿失了。”经常亲自带队夜查的温州市瓯海区环保局局长凌志敏总这么跟被查办的企业主们说。同时,温州市多次组织企业主到涉刑环境案件庭审现场旁听受教。如今,温州已基本形成了“环境污染会坐牢”的舆论氛围。
■公安部门办案力度空前
□办理一起环境污染案计5分,一起“黄赌毒”案计0.5分
同样的法律,为什么温州能灵活运用并取得良好成效?面对记者的疑惑,蔡克提议记者去温州市公安局走一遭。
温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张露阳说,今年浙江省提出“五水共治”,第一个就是治污水。为此,温州市实行了河长制,每一条河都有一个领导当河长,每一条河同时配备了警长。
此外,今年3月,温州市公安局挂牌成立了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抽调专职人员直接侦办环境污染涉刑案件。张露阳被任命为这个支队的负责人。
为什么温州能侦办这么多的环境污染案?
张露阳介绍说,与旧民生“盗抢骗”不同,温州公安部门把“食药环”称作新民生。市民可以直接拨打“110”投诉环境污染,浙江省公安厅更是将环境案件的办理工作列为公安系统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更重要的是,对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温州公安系统上下有了共识。
“公安办理一起环境污染案计5分,办理一起‘黄赌毒’案只有0.5分。”温州市环境监察大队重案大队大队长项有雷补充说:“现在是公安部门经常跟我们要线索。”
■公安、环保部门默契配合
□打破常规,提前介入,共同侦查
据张露阳介绍,对于涉刑案件,公安部门通常会打破行政涉刑案件移送常规,在环保部门初期线索确定后就提前介入、共同侦查。在收集证据阶段,充分发挥公安部门技术侦查手段优势,负责涉案企业人员、车辆综合分析;环保部门则发挥专业优势,负责生产工艺、污染物性质调查。同时,联合向检察院、法院咨询,协调案件难题,确保证据合法性、有效性及证据链的完备性。
环保部门也并不是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就不管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分属不同责任领域,证据要求自然不同。例如,《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及其所属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经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蔡克说,作为证据使用时,公安部门要求监测报告要做结论性论断,而一直以来环保部门的监测报告只有数值,并不能直接体现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事实。
“我们不可能经常拿着数值对照相关文件看是否超标。”张露阳说,公安部门精力有限,加之环保专业性又很强,我们需要环保部门配合。
此外,实际办案中,如果监测数据等到省环保厅认可后再刑拘,24小时早过了,公安部门只能先放人。
温州环保、公安部门在这方面相当默契,通常是公安部门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监测报告先将犯罪嫌疑人刑拘,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前,再递交经省环保厅认可的监测报告即可。
采访中,记者得知,2011年2月出台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中已明确提出,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检查时,发现违法行为明显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接到通报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派人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立案后依法提请行政执法机关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
□让污染企业无处可藏
温州素有国际轻工城之称,部分工艺简单、设备简陋、投资较少的小电镀、小印染、小制革等非法企业存在于城乡接合部的违章建筑和私人住宅中,这给温州环保部门造成了巨大的执法压力。
林曙说,只有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进来,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才能让这些污染企业无处可藏。
5月8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倾倒废酸案中,共有8人获实体刑,最长的两年零6个月,最短的10个月,共判处罚金37.61万元。这起案件起初之所以引起各界重视,温州当地NGO航拍的照片贡献不小。
公众的力量也不容小视。据蔡文挺介绍,鹿城区有一位女士,配合执法人员连续打掉了5家违法排污企业,几乎都是当天举报、当天处置。
在林曙的手机里,记者看到有温州环保局长微信群、温州环境执法微信群、温州环保媒体一家亲等,每一次执法行动都会通过这些平台,向社会公开。
在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方面。蔡克介绍说,2013年9月、2014年2月,温州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两次召开环保与公安执法协作交流会,公安部门同志介绍案件查办流程,传授办理电镀业污染案件、制革业污染案件经验;环保部门同志则介绍温州市重污染行业特点及分布状况,污染的认定等专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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