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综合防治重金属污染
更新时间:2014-07-24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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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据宜宾市政府办发布的消息,宜宾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实施方案已下发实施。通过实施这一方案,确保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等重点领域达标率100%。
实施方案提出,2014年,国控重点区域(翠屏区)和省控重点区域(江安县)主要防控重金属(汞)排放量比2007年分别削减15%和4%以上;市控重点区域(兴文县)主要防控重金属(砷)污染物比2007年削减2%以上;非重点区域铅、汞、镉、铬、砷和重点区域非防控重金属排放量控制在2007年水平。确保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和重点防控区域大气,以及地表水中铅、汞、镉、铬、砷等主要防控重点重金属达标率100%。
宜宾鼓励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含重金属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通过改进工艺、加强管理和强化治理设施等手段,削减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进一步加强含重金属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以及再利用等全过程监管,开展涉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从2014年起建立汞流向报告制度,电石法PVC生产企业要追踪汞的流向,动态掌握辖区内汞的来源及去向。江安县、兴文县应针对现状,在控制新建涉重项目和涉重宏观产能的同时,大力挖掘减排项目,推进主要防控重金属的削减工作。重点防控区域要制定区域环境质量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要求开展地表水、大气等环境质量监测。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参与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除完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考核验收外,翠屏区、南溪区、屏山县、宜宾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等7个县(区)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特别要加强对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和“菜篮子”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做好重点防控区域土壤污染状况监控。
实施方案中,全市涉及重点重金属企业有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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