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环保局对水污染严重部分县区进行约谈
更新时间:2014-07-30 22:22
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作者:
阅读:1006
依据《环保目标考核办法》,河南省新乡市环保局对上半年河流断面水质连续超标的辉县市、新乡县、凤泉区和牧野区政府的主管领导、环保局长进行了预警约谈。
新乡市环保局通报了上半年河流断面水质超标的情况,听取了各县(市)、区关于河流断面水质超标的原因分析和具体措施的汇报,明确了整改时限,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形势要认清。上半年各断面水质超标严重,其中民生渠超标最为突出,上半年COD平均超标12.51倍、氨氮平均超标9.44倍、总磷平均超标7.98倍。如果各县(市、区)断面水质超标问题不能很快解决,将面临一票否决和项目限批等更加严厉的处罚。二是态度要坚决。县(市)、区政府要调动多方力量,加强城乡生活、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等方面的治理工作,环保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认真履责,加强监管。三是措施要果断。要认真对各类污染源进行排查、取样,确定超标源,采取引水、治理、搬迁、关停、封堵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四是效果要明显。各县(市、区)要在8月初,明显改善辖区内的断面水质,COD、氨氮和总磷3项污染因子浓度达到标准要求。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通报的新乡市11个污染减排项目未动工,其中包括列入国家污染减排计划项目的新乡骆驼湾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责任单位为市投资集团)、原阳县的7个畜禽养殖项目以及延津县的3个畜禽养殖项目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