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监管仅用“河长制” 省人大代表担心不牢靠
为治理淡水河、石马河“两河”流域污染,2012年,“两河”流域环境监管实行“河长制”。由区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河长”,负责本地区内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昨日,有省人大代表提出,在治理河流污染上,为防止“河长”人浮于事,可开设专门举报热线,引入公众和媒体监督。
报告提出四个整治目标
昨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分组会议上,与会人员审议了《关于运用淡水河石马河整治经验集中推动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等跨市域重污染河流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新快报记者了解到,省人大常委会自2008年、2010年起分别对淡水河、石马河整治进行了重点督办,即使换届也不放松。2013年2月6日,本届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伊始,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就带队到东莞召开深化“两河”污染整治工作座谈会,部署了新一轮“两河”整治工作。
报告披露,整治目标为:一是2015年底前,佛山水道水质基本达到Ⅳ类水质,西南涌、水口水道、平洲水道实现达标交接;2020年底前,佛山-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珠江广州河段丰水期水质达到Ⅲ类水质。二是深莞茅洲河2017年底前基本达到Ⅴ类水质;2020年底前基本达到Ⅳ类水质。三是鉴于练江流域目前的水质甚差,汕揭练江整治目标以“2020年底前基本达到Ⅴ类水质”为宜。四是湛茂小东江整治目标,2015年底前氨氮达V类,其余指标达到Ⅳ类;2020年底前全面达到Ⅳ类水质。
“必须拿出强硬措施治理”
针对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继兴却不满意。认为报告提出的目标还不够明确,此外治污资金如何落实没有具体措施。“加大投入就两句话,如何加大?省、市、县各级各自具体安排多少?”陈继兴认为相关部门必须拿出强硬的措施,否则可能难以达到治理目标。
省人大代表杨英则认为,报告中提及的建立“河长制”,还可以继续做实。“需要整治的河流很多都是跨市的,如果‘河长’互相之间‘哥俩好’,能发挥什么作用?如果省级相关机构能参与进去,进行协调、督办可能效果更好”。
“我发现很多污染问题都是媒体曝出来的,或某个主要领导落马了才暴露出来。”杨英建议,为防止“河长”人浮于事,为了“遮丑”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专设举报电话,让媒体、公众一起参与监督。热线直通省级机构,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有效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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