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拟列低碳技术引争议
更新时间:2014-08-09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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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垃圾围城的困境之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被列入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名单,但数十家环保组织却联署了一封公开信,向发改委提出了垃圾焚烧不低碳等质疑。
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近日就《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入选《目录》的34项低碳技术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被列入“燃料及原材料替代类技术”。
消息发布后, 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向发改委气候司寄出了《就垃圾焚烧发电问题致发改委气候司的一封信》,质疑称这意味着垃圾焚烧厂将会得到未来的低碳补贴和政策倾斜,受此驱动,全国垃圾焚烧厂将可能增多。
自然之友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的这封信,截至2014年8月5日,还获得了46家单位、208名个人在的联合署名。
发改委的官方资料显示,我国年产生活垃圾约3亿吨,目前,全国已建成各类垃圾焚烧发电厂100多座,处理规模已经超过垃圾收运总量的20%。
据媒体报道,在发达国家,垃圾焚烧确已是非常成熟的处理模式。对土地紧缺、人口密度大、垃圾总量持续递增的城市来说,垃圾焚烧几乎是取代传统填埋方式的惟一选择。在建设高峰期,日本的垃圾焚烧炉数量曾一度高达6000多座。但在垃圾焚烧项目大力推进的背后,真正值得担忧的问题不是二噁英排放,而是垃圾分类推行不力。作为可再生资源,这种模式在享受政府补贴之时,也埋下诸多隐患。“联名上书”发起组织之一,宜居广州生态环境保护中心项目管理员李嘉敏称,厨余垃圾占垃圾总数的一半以上,本可以采用发酵等方式处理,如果前端分类不力,最后将导致垃圾焚烧效果不佳。
“环保组织反对的不是垃圾焚烧,而是反对不分类的垃圾焚烧和将垃圾焚烧技术贴上低碳标签。” 李嘉敏说,根据他们的调查,垃圾焚烧技术并不符合低碳的标准。
她还认为,一旦将垃圾焚烧技术列入《目录》,将来可以申请到相应的低碳补贴和政策倾斜,受利益驱动,全国垃圾焚烧厂将有增多的可能,而在目前垃圾分类没有做好的情况下,这显然是不适合的。
发改委独家回应三大质疑
就将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纳入《目录》,民间环保团体主要提出三点质疑,对此,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国内政策和履约处处长蒋兆理昨日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一一做出回应。
质疑一:垃圾焚烧不低碳
在环保组织的意见中,提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不是一种低碳的能源利用方式。他们用数据展示,虽然垃圾焚烧优于垃圾填埋,但其碳排放量要远多于沼气、好氧堆肥等非焚烧方式。
回应一:目录仅提供选择
蒋兆理:技术目录不解决垃圾焚烧的管理问题,而是在技术上,提供更多在垃圾处理方面的选择。有些人可能将管理和技术一概而论,这有失偏颇。垃圾管理有沼气、好氧堆肥等多个选择,但是按我们的程序,一般选出企业推荐的成熟技术。我们欢迎其他非焚烧的垃圾处理技术。我们技术目录每年更新,假如某个科学家、企业掌握更好的技术,按我们的程序在确认之后,我们当然会纳入到其中。所有的技术只要能减碳都可以放入技术目录。
质疑二:监管力度不足或致负面影响
环保组织认为,在垃圾焚烧发电发展历史较长的发达国家,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和高新技术来控制焚烧过程所排放的污染物,并对废液和灰渣进行无害化处理。而在垃圾焚烧发电发展历史较短的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在内,由于环境监管力度和水平的不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常常带来更为直接的环境和公众健康影响。
回应二:肯定会有负面影响
蒋兆理:在反对垃圾焚烧的时候,要想有没有其他的方法更优于垃圾焚烧?如果有其他更好的方法,我们当然更愿意尝试。当然在处理的过程中肯定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我们也会关注那些负面影响的。我们对反对声音要进行客观评价,垃圾焚烧技术对周边1-2公里范围内的人民肯定会有一些影响,必定会有反对意见。我们会关注这些反对的呼声。
质疑三:不符合低碳目录遴选原则
生活垃圾焚烧技术,不符合低碳技术目录遴选的基本原则。环保组织举例,原则中提到,“要有不同于传统成熟技术的创新性”,而中国第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建于1988年的深圳,迄今已有26年的历史,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应已属于传统成熟技术。且“生活垃圾焚烧技术”这一概述过于笼统,它可以细分为不同的技术。
回应三:经过七次专家严格评审
蒋兆理:我们是经过七次专家严格评审以及仔细测算的。经过这么多道程序,做出的评判应该是中肯、客观、准确的。我们用制度说话,而不是个人的判断。你如果对我们的程序有质疑我们欢迎,但如果对我们的结果有质疑,这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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