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要寻找突破口
秸秆禁烧是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重点之一,也是避免夏、秋两季大气环境步入灰霾天气、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手段。就现状而言,秸秆禁烧工作尚处于“疏堵结合”中“以堵为主”的初级阶段。当前,如何利用已有资源、拓展思路,做好秸秆禁烧密集期环境保护工作?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因地制宜,提早介入。各地因地理位置不同、气候条件不同,农作物成熟时间不同,使得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料、棉花、甘蔗等秸秆的产生时间也不同。因此,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制定实施方案,从工作上提前介入。例如,四川省作为农业大省,从3月初就开始部署秸秆禁烧工作,由省环保厅联合省农业厅共同部署,启动了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
二是要从“面”和“线”上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做好秸秆禁烧“面”上的工作,就是要针对大气污染扩散的原理开展区域联动。今年,成都平原成都、资阳、绵阳、德阳、眉山5个城市在秸秆禁烧工作上展开了区域联动。一是建立区域联动通讯录,做好信息沟通。相邻乡镇负责人、县级环保和农业部门负责人互留联系方式,在发现相邻区域秸秆燃烧后,能够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扑灭。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区域相邻县的环保和农业部门轮流组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当前秸秆禁烧工作面临的问题、重点,找出对策。“线”上的秸秆禁烧工作,就是要集中力量做好机场周边、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附近以及政府划定的禁烧区域内的秸秆禁烧工作。在前端,白天区域巡查,晚上设点督察,严防“第一把火”;末端建立“黑斑倒查制度”,对于发现的秸秆燃烧黑斑要追究责任,树立环境执法的权威。
三是环境执法手段要多样化。秸秆禁烧工作的执法对象不同于工业企业,往往是当地农民,很多地方还是留守老人。此外,秸秆禁烧巡查面广,环境监察力量不足、人员不够往往造成监管盲区。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只有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乡镇党政“一把手”考核目标责任制,将秸秆禁烧工作层层分解,县、乡镇、村、社逐级落实,政府主管领导重视,基层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基层三级的监管作用,才能避免秸秆禁烧盲区,也解决了环境巡查人员不足的问题。由此,环境监察人员要多向市、县领导汇报,将现场执法和由上而下的责任考核相结合,争取乡、镇政府主管领导的支持,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当地考核,才能实现有效监管。
四是利用科技手段,“天地一体”强化环境监管。2008年以来,环境保护部环境卫星中心在夏季5月~7月和秋季9月~11月秸秆焚烧高发期,每日在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页面提供《秸秆禁烧遥感监测日报》。各地要充分利用这一科技手段,安排专人值守,查阅遥感通报中的燃火点,对本辖区内的燃火点,要及时安排执法力量进行实地监察,并追究相关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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