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征求意见 建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
更新时间:2014-09-11 09:14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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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我国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规定可能发生严重雾霾等重污染天气时,省级人民政府须适时发出预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应急响应,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应对措施。
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省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将暂停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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