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合作/投稿:010-65815687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发邮件

为助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谷腾环保网隆重推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技术与企业新媒体传播计划》,七大新媒体平台,100万次的曝光率,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企业带来最大传播和品牌价值。

    
谷腾环保网 > 新闻信息 > 正文

陕西首例污染环境案四被告违法倾倒废油泥获刑

更新时间:2014-09-23 21:40 来源:新华网 作者: 阅读:527 网友评论0

近日,全省首例污染环境案在南郑县法院公开审理,宋某等四人因污染环境分别获刑。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宋某先后从城固县购买了107桶约24.61吨废油泥运回家中。在瓢取了四桶约1.035吨轻质油后,2014年5月11日,宋某打电话让被告人王某帮忙处置剩余的23.575吨废油泥。当天,王某宋某驾驶装有废油泥的货车行至南郑县小南海镇树林子村“火匣子湾”处时,宋某与随车同往的帮工张某一起将油桶倾倒在此地。5月12日,宋某又雇请被告人范某,与张某先后两次将四车装有废油泥的油桶倾倒在“火匣子湾”的山沟里。经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认定,倾倒的废油泥中含石油(12450.8毫克/公斤),依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倾倒物属于石油类物质,会对水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该四名被告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23.575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应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四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院经开庭审理,以四被告人犯环境污染罪,分别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范某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关于“陕西首例污染环境案四被告违法倾倒废油泥获刑 ”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谷腾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十四五开篇之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第三阶段,VOCs治理任务…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自十三五规划以来,全国掀起“VOCs治理热”,尤…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月31日,在经历了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完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