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上半年全国环境违法案件处罚超7.4亿
今年上半年,环保部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61件,超过去年全年。此前,环保部部长周生贤介绍,2013年环保部移送706件。
环保部昨天通报称,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9289件,处罚金额74325.1万元。
上半年,22个省份移送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浙江省最多,上半年共移交489件,占全国移送案件的一半以上。
处罚金额上,浙江、江苏均超亿元,分别为18722万元、11007万元。广东(6566万元)、河北(6369万元)、陕西(4108.4万元)、上海(4010万元)其次。
从处罚情况看,违反环评及“三同时”制度仍是最主要的违法行为,占案件总量的51.57%,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案件分别占12.48%、13.70%、5.06%、4.09%。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表示,上述处罚金额均全部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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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检查通风报信或送司法机关
环保部昨天正式对外发布《环境监察稽查办法》,对6万余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执法进行规范。
昨天出台的办法首次提出,对“主动发现渗坑排污”等5种克服困难开展执法的情形予以表扬,对“取证不规范”、“弄虚作假”、“通风报信”等15种行为予以惩罚。
据悉,根据环保部2012年专项稽查数据显示,42.6%的《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存在记录不规范问题,49.9%的行政处罚案卷调查取证材料存在证据不完整、不规范问题。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透露,该办法还有望解决基层环境执法队伍“不敢管”的问题。
此前,基层执法中存在对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监管难”,昨天公布的办法提出,对主动发现上级审批项目中存在的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人员,给予表扬。
该办法同时提出,如果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案情或者为被检查单位通风报信或超范围、超幅度、超权限执法等行为,执法人员将被暂扣或收缴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将相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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