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噪,堵何如疏?
广场舞、合唱团……这些团体活动,经常因为会产生噪声影响居民休息,备受诟病。9月中旬,景山公园、北海公园公布了“降噪”措施:两家公园将每个月的第一个周一设为无噪声日,要求当天所有在园活动的团体或个人产生的音量不超过55分贝。其中景山公园规定,中午12点以后禁止团体活动。近日北京多家公园表示,是否对公园内的噪声控制,要看景山和北海公园的降噪措施的效果。
当下的中国,广场舞让人爱恨交加。爱之,是因为广场舞既满足了人们,特别是中老年妇女的健身需求,又给她们提供了告别蜗居的交流平台。恨它是因为,每当夜幕降临,持续躁动的音乐声,令附近的居民窗户不敢开,学习静不了。
其实,广场舞噪声无解之扰,归根到底是缘于公共空间有限之困。试想,有足够的全民健身空间,广场舞者会在聚集在马路上、人行道上么?如果空间足够大,广场舞的噪声绝不会在居民小区里扰民。降噪令对团体活动一刀切,只能让公共活动的空间更小。景山公园、北海公园禁噪了,只能让其他不禁的公园团队更多、噪声更大。从这个角度而言,降噪令只能令局部地区降噪,其他地区升噪。
事实上,降噪令只是情绪化的表达,并非是理性的决定。公园属于公共空间,公众应享有一定的活动自由。禁止广场舞等团体活动,于法无据。或许,公园管理者可以对扰民的活动亮红牌,但无权对合理合法的团体活动说不。从这个角度看,降噪令又何尝不是急于求成。
相比出台降噪令的景山公园,或许天坛公园的经验更值得借鉴。天坛公园为了减少噪声,在外坛修了一个广场,引导市民去那儿跳舞歌唱,以致于现在的投诉明显减少。以往的经验表明,泼粪对立、高音炮对垒,只能撩拨对立情绪。对广场舞而言,堵不如疏。换个角度看,广场舞又何尝不是为城市生活增加几分文化色彩与情调呢?因此,在禁噪令的同时,如何留给广场舞者一个自由发挥的空间,更考验管理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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