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通过了
1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胜利闭幕。大会通过了堪称“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兴奋之余,人大代表们还建议,管好大气确实很重要,水污染防治步伐也得跟上才行。此外,本次两会中多个民主党派递交了关于治理水污染的集体提案。
不仅要管好大气,水污染治理也得跟上
接连几天,《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成为代表们热议的焦点,各路代表们积极建言,如何还百姓以好空气。“实际上,水的事可能比气治理起来更难。”省人大代表,栖霞区区长邢正军说出了自己的忧虑,身边大气的“黑臭”是老百姓可以直接感受到的,水环境则不然。就拿对长江水的检测来说,很多检测都是滞后的,很不乐观。
“浙江污水控制抓了好多年,要达到的目标是污水不下河,村庄产生的污水也要相对集中处理。”邢正军希望,围绕着大气和水,江苏立法上也要顺势而为,带点前瞻性。“水污染治理不做真不行,看看长江,沿线取水口都在那里,可沿江的高能耗、高排放传统产业仍很多。”他指出,水污染治理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刻。
“现在别说城市,农村的水环境都堪忧。”一位代表接过话茬,诉起了乡愁。“小时候,老家的人养猪、养鸭,每条小河都是清澈的,如今真是大变样,有的小河更是又脏又臭。”这位代表坦言,水污染治理已刻不容缓。
“治理水污染投入肯定是巨大的,光靠企业的自我约束不行,人大要在立法层面上一步步做,关注民生导向,从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做个延伸。”邢正军称。
此外,在水污染监督执法检查方面,有代表指出,要对当前的法律规范进行刚性的执行。就拿清洁生产来说,很多企业是不了解的,大多数规定形同虚设,工业企业排放根本无法达标。同时,要加强对企业财政的监督、审计,引进公众监督。
城市河道管理维护费用应提高
“对城市河道进行运动式清淤整治容易,可保持其良好的生态环境很难。”民进江苏省委在进行深入调研后建言,部分地区仅在上级检查时才会采取临时换水,暂时性改善城市河道水环境,城市河道水体长效管理机制亟待建立。
值得关注的是,城市河道长效管理维护费用标准偏低。以南京为例,目前城市河道日常管理经费依然沿用2002年规定,仅为每年32.34元/米,而一次突击打捞月牙湖疯长的水草就需十几万元。
“城市的发展在于水,城市的未来依然要靠水。”民进江苏省委建议,要想“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应充分认识城市河道文化价值,可推广南京在治理鬼脸城公园的成功经验,在城市河道环境整治时,充分考虑拟采取的整治工程措施与城市文化的有机结合。
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有污项目
近几年来,水污染事件逐渐增多,严重威胁到城市供水系统安全,民盟江苏省委针对此问题建议,应建立水质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加强上下游地区的合作,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有污项目。
水质监测预警预报体系能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重点敏感地带、河段等污染隐患情况,建立城市水质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可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测,事后有跟踪。同时,合理设置水源地,坚决拆除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有污项目。
此外,还要加强上下游地区的合作,合理布局同一流域上下游沿河岸产业结构,制定流域水环境事件防范应急预案;建立上下游城市联动防范机制和污染赔偿机制,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减少和避免下游污染事件频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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