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两月 基层部门执法能力和动力尚有欠缺
“史上最严环保法”今年起实施,其对环保部门充分授权和严苛的失职问责,让人们对备受诟病的环保执法重新寄予期望。新法被称为“长着牙齿的法律”,而环保部门能否“强势”,是这副“牙齿”是否“给力”的关键所在。新环保法已实施2个月,记者近日采访发现,目前,许多基层环保部门执法能力和动力尚有欠缺,如不加以夯实,新环保法的严格执行恐将落空。
“没经费、没人手、没车辆”,无能之痛如影随形
“古人云:徒法不足以执行。”湖南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处长陈战军谈到新环保法立刻说:“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当前基层环境执法困难重重,要推进环境法的实施,必须正视基层环境执法面临的困难。”
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新环保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在于提升环境执法,新法因规定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区域限批、黑名单制度甚至行政拘留等强硬处罚措施,被人们认为可纠正目前环保“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现象。
但给予环保部门的巨大权力他们目前是否有实力运用?陈战军并不是执怀疑意见的独一人,记者在基层环保部门采访时,基层环保执行难问题被反复提及。
一个部门的运转须臾离不开经费维持,而基层特别是中西部环保部门叫嚷“缺钱”的现象普遍。据中部某市环保局局长透露,据他了解,本省财政保障全额工作经费的只有40%县市,60%的县市财政保障率只有50%,其余的要靠自己创收养活自己。不少基层环保部门负责人表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基层环保部门工作经费普遍没有保障,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更加缺乏,基本上是“等、靠、要”的状态。
“这些年很多环境问题,年复一年得不到根本的解决,关键问题是缺乏公共财政的投入。”这位在基层环保部门工作逾20年的负责人表示,如果不保障环保执法监管经费和治理经费,加强环境监管和改善环境质量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做工作离不开钱,更离不开人。湖南省人大环资委办公室副主任刘帅指出,尽管有了新环保法这个利器,但环保部门的环保监察能力、监察队伍远远无法适应当前环境监管需要的现象仍广泛存在。环保监察队伍普遍是20世纪90年代的水平,但需要监管的企业数量、监管范围却大大增加。
“小马拉大车”是基层环保部门的共同感受。据了解,环境执法队伍普遍存在着人员编制少、队伍小的问题。为应对目前的环境形势,需要大量的基层执法人员在一线执法,但基层环境监测队伍普遍人手严重不足,往往五六人管几千家企业,管理难度极大。
广西环保厅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汪剑灵反映,县级环境监测大队人员在2至3人的情况下,需要负责全县上千家企业,是普遍现象。由于编制不足,目前很多县级环保部门的工作经费几乎全部来自执法,影响执法公正性和严肃性。
队伍年龄、素质更成为一大隐忧。“过去想要的人进不来,不想要的人顶不住,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环保局副局长张洪峰表示:“除掉财务、办公室、内勤、一些即将退休只能做些内务的老干部,年轻人不多,我们局平均年龄48岁以上,没有一个真正学环保出身的。”
另外,从装备配备上,我国公布的第一批执法部门中没有环保监察部门,这就会给环保部门在执法用车、装备配备方面造成很多困难。“我们要执行10多部法律和20多部行政法规,担负着艰巨的执法任务,有了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未来执法任务更重。环境保护部门现在被国家有关部委列为非行政执法部门,现有的车辆都要处理掉,更别说加强了。难道将来搞环境执法要背着、抬着监测设备打的或者走路去执法吗?”陈战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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