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臭氧层 青海在行动
3月11日,青海省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能力建设项目培训会在西宁举办。会议通报了青海省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工作进展情况,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的专家向前来参会的省直相关部门、市(州)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和企业代表进行了专题讲座。
据了解,2008年至2010年,青海省开展了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能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ODS项目)(一期)工作,2013年顺利通过验收。2014年,省环保厅与环保部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签订了《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协议书》,并启动ODS项目二期工作。
“二期项目的总体目标是,提高地方政府和公众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和履行保护臭氧层国际公约的意识,加强地方政府履约队伍能力建设,巩固中央和地方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确保《蒙特利尔议定书》的可持续履约”。省环保厅副厅长张常林在会上说,我们要充分认识项目开展的重要性和严肃性,ODS淘汰及履约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是环保部门污染防治工作的组成部分,应与目前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结合起来,纳入各级环保部门的日常工作范围,常抓不懈。各地要认真做好调研摸底,加强执法检查,落实备案制度,同时要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省环保厅ODS项目管理办公室李宏奇对二期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做了报告,并要求,下一步各市(州)要成立由环保局分管的领导挂帅、专人负责的项目工作机构,制定ODS项目调查方案;开展培训,确定重点行业;加强实地调研,并与宣传、执法等工作结合;做好调研总结和调研报告的编写工作。
随后,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陈济滨和崔玉清两位专家分别做了题为《打击非法ODS活动经验交流》和《中国保护臭氧层政策法规》的讲座,并与参会代表进行了互动交流。
省直相关部门、市(州)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和企业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