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 市民期待见“疗效”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本月起正式实施,这部被称为目前我省“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一直备受关注,皋城市民也不例外。近日,记者采访部分皋城市民发现,大家除了为“有法可依”点赞之余,更寄希望“疗效”。
市民为《条例》叫好
以《条例》实施为话题,记者随即采访了皋城一些不同职业、不同年龄段的市民,市民姚先生就说:“这样有利于环境的条例早就该出台了,有了明确的条文,执法者有法可依,我们也对我们的青山绿水有信心。”和姚先生一样,不少市民在采访中都为《条例》的实施点赞。
“这个《条例》实施的好。因为蓝天白云这样的好天气,人人都喜欢,为了有这样的好天气,我们更应该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某企业职工何先红说,《条例》中对于大气防治方面进行较为详细的规定,用推动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扩大防治的范围,也增加了各地防治的责任,这一点她觉得挺好,“不再只是‘自扫门前雪’,而是大家真正合作起来。”
大气污染防治中,城市建筑扬尘防治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市区长安路上一建筑工地施工人员邓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在建筑工地上,为了避免进出车辆带灰尘、泥巴出门,会在工地门口位置建一个大的水池,供进出车辆冲洗。根据相关要求,施工所产生的渣土是不准裸露在外的,要用土工布覆盖,建筑材料也要分类堆放,有序整理。“用泵车输送的成品水泥,不再像以前用砂石制的水泥灰尘大,如今的环境明显改善了。”他说:“身为一名建筑从业人员,我非常认同这个条例,和谐发展才是最好的,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谋求发展。”
点赞之余更盼“疗效”
据了解,不仅仅是我省,天津、江苏等多地都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今年3月起正式施行。《条例》实施后会带来怎样的成效?以及施行之后市民的环保意识、守法意识如何?是市民更加关心的话题。
我市某高校工作人员许锐敏告诉记者,她认为不管是谁都不会不关注自己的生存环境和质量,但如何关注就牵涉到诸多方面的问题。首先是意识不强的问题,这其中有部分可能因为环保知识的缺乏。还有是由于利益驱使而丢弃社会责任和道德良知,比如偷排乱排污染环境的行为等,这些问题不仅要靠政策宣传和科学普及来改观,也要靠法律法规执行来约束。
“有了《条例》是好事,实施到位才更好。”金安区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张先生说,《条例》中对污染行为的处罚也进行了规定,相关执法部门应该严格执行,“我们常说‘有法可依,依法必究’,对于一些污染环境的行为,不能放松,要严格执法。有了严格执法的威慑力,是保护良好环境的后盾。”
践行绿色生活观念
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深入,2014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较大改善,PM10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今年,我市将继续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与技术改造,开展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清理、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扬尘污染治理,加快加强燃煤锅炉整治、机动车污染控制等多方面内容,以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作为一名普通百姓,我们能为保护环境做点什么?市环保局污染防治与自然生态保护科相关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应践行文明、节约、低碳、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减少能源和物质消耗,从而减少能源和物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在他看来,这是做为一名普通市民,最容易做到也是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从自我做起,并带动身边的人。
“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各项程序清晰明确,且民众有了一定的环保意识和环保素养之后,作为我们老百姓能否解放思想,移风易俗,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事情做起,这是能否改善环境的关键了。”许锐敏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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