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安联动执法严打环境犯罪
昨(6)日,记者获悉,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已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建立完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联动,充分发挥整体合力,严打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通知》明确,环保部门在环境执法和日常监管中,应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需要行政拘留或涉嫌环境违法犯罪,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对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要立案侦查,对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行为,要及时排除阻挠,坚决依法处理。
环保部门、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强化执法联动,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开展统一行动,集中解决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段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在执法联动中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重大复杂案件联合挂牌督办
根据《通知》,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将完善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必要时邀请人民检察院、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畅通信息沟通共享渠道,确定专人担任联络员,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执法效率。
同时,建立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机制和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机制。重大、复杂案件,由环保部门、公安机关联合挂牌督办,遇到较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等紧急情况,以及国家挂牌督办案件,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启动相应的调查程序,分工协作,防止证据灭失。
逐步建立案件咨询专家库
此外,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将逐步建立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咨询专家库,组织召集我省环境法学、水、土壤、大气、放射性、固体废物以及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侦办等方面的专家和技术骨干,为各级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提供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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