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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多措并举治理大气污染

更新时间:2015-05-07 23:04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 阅读:1140 网友评论0

近日,我市启动了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整治行动,集中各部门力量,强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目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农委、市城管局、市建委、市住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已根据各自职能制定具体措施,分解落实《哈尔滨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日前,市政府专题会议原则通过《哈尔滨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哈尔滨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方案提出,根据《哈尔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今年我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将分别在基准年(2010年)基础上削减2%、3.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在2014年111微克/立方米的基础上下降10%,使全市空气质量比上年好转,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

根据《哈尔滨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市相关部门分别制定了针对性强、可操作的重点任务专项实施方案,分工合作全力组织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据悉,我市将对该项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和通报制度,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六项重点任务纳入全市环境综合整治三级网格化管理,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做到边界清、任务清、责任清,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覆盖。

严重污染企业责任人将被拘留

市环保局拟启动“超级站”建设监测大气污染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落实《哈尔滨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将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三级监管体系,还将在加快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的同时,启动环境空气质量“超级站”建设。

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三级监管体系的内容是:在市政府层面,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融入智慧城市建设,确定分管领导和专人抓落实;在区、县(市)政府层面,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做到边界清、任务清、责任清;在环境执法层面上,发挥环境监测、监察、监控职能作用,重点解决燃煤污染、扬尘及面源污染、机动车污染、工业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

市环保局将加快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大气污染治理机制,进一步修订《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优化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衔接合作,建立常规气象监测和环境空气监测预报合作机制,逐步形成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能力。同时,启动环境空气质量“超级站”建设监测大气污染。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作用,将部门联防、区域联动落实到位。

加大执法力度依法问责

市环保局表示,今后我市将实施严格环境管理,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建立城市环境综合管控体系。严格落实大气“国十条”、省细则和我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推进21条治理措施。修订《原煤散烧污染防治办法》,以法律形式固化燃煤锅炉环境准入标准。加大执法力度,用严厉的处罚倒逼企业加快治污减排进程,开展以能源、污染源等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大排查,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信息公开等新环保法赋予的强有力执法手段,依法问责和移送企业责任人,形成打击环境违法企业高压态势,促进治污减排工程项目和整改计划加快推进,并取得预期成效。

新闻链接

近年来,哈市虽然积极采取措施治理大气污染,但多方原因导致环境空气质量不高,防治形势严峻,治理任务繁重。环保部公布的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显示,去年10月、11月,今年1月、2月四个月,哈市排名分别是65位、69位、66位和70位,在同等城市中排名靠后。

从目前污染物排放、大气源解析和气象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结果显示,哈市环境空气质量不高有气象方面的外部因素,主要还是污染物排放量大,超过环境承载能力,当出现静风、逆温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时,导致重污染天气频发。此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率不高,建成区供热小锅炉的拆并缓慢;能源结构调整不到位,原煤消耗总量超过3600万吨,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的80%以上,高于全国68%的平均水平。部分火电企业执行国家新标准行动滞后,除尘设施改造进展缓慢,排放超标。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运行效率低,超标排放现象严重,建成区内仍有部分锅炉使用与锅炉不匹配的劣质煤。老工业企业、小企业多,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差,亟待搬迁、关停。加之不利的气候条件等自然因素叠加影响,使大气治理难度加大,空气质量改善效果不明显。

整治煤炭市场对劣质煤“零容忍”

市工信委出台方案加大燃煤煤质监管力度

市工信委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秩序加强监督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煤炭市场主体在整治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根据方案,今年我市将严查煤炭经营行为,加大燃煤煤质监管力度。

取缔全市非法设立的储、售煤场

根据方案,我市今年将严厉查处未取得煤炭经营执照擅自经营煤炭行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生产和销售煤炭产品行为;严厉打击无照非法经营煤炭行为;取缔全市境内非法设立的储、售煤场;禁止收购和销售非法煤矿和违法煤矿生产的煤炭。同时,对商品煤8个质量环保指标进行监测,为煤炭经营企业提供技术数据;不符合要求的商品煤,不得进口、销售和远距离运输。

加大燃煤煤质监管力度

限制运距超过600公里的劣质煤在哈市落地消费。淘汰建成区10蒸吨以下锅炉,城市建成区、县(市)城关镇、工业园区内65吨以下锅炉禁止使用原(散)煤。近期不具备条件的,经批准后可使用洗选煤。

严格控制燃煤污染

执行国家环保标准,按照褐煤灰分要不大于30%,其他煤种不大于40%;褐煤的硫分不大于1.5%,其他煤种不大于3.0%的相关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煤炭使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严控劣质褐煤等煤炭品种的销售和使用,减少劣质煤炭的污染物排放。

完善煤炭价格体系

加快建立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提高煤炭质量。各煤炭用户企业要根据生产需要与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签订相应质量规格的购销合同,一律不得与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煤矿、无煤炭经营执照的非法经营企业签订合同。

建筑垃圾全遮盖运输车辆全苫盖

市建委成立应急指挥部,建立预警应急响应指挥系统

记者从市建委获悉,近期市建委印发了《哈尔滨市大气重污染天气控制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实施细则》,并成立哈尔滨市建筑施工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建立预警应急响应指挥系统,组织实施建筑工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一级预警时建设工程将全部停工

据介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市环保局发布的重污染预报预警,通过哈尔滨市建设安全监察网站、应急工作联络网、手机短信平台等3种方式向市建设系统发布预警信息,根据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针对一级预警,将张贴一级预警警示牌,停止全市所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全遮盖

为了减少和杜绝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的发生,《细则》对平时建筑工程应当采取的一般性辅助措施作出了明确要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筑用砂石土要全遮盖,其运输车辆也要全苫盖;洒水降尘、出场车辆冲洗轮胎、禁止焚烧垃圾、场内道路硬铺装、主城区禁止现场混凝土搅拌等。

据了解,应急指挥部督查组采用巡查、抽查的方式检查所辖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发现没有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现场进行纠正,督促落实。

主要公路沿线禁烧秸秆

市农委力推秸秆综合利用

记者从市农委获悉,今年哈市1640万吨可收集秸秆资源中,50%将实现综合利用。据初步计划,主城区、机场周边和京哈、哈牡、哈同、哈肇等高速公路和主要公路沿线均被列为秸秆禁烧区。

将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域

据统计,2014年我市三大粮食产物种植总面积为2881万亩,秸秆资源可收集总量约1640万吨。当年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约787万吨,富余量约853万吨。据悉,城六区和呼兰、双城、五常范围内的富余秸秆燃烧对机场、市区等产生雾霾天气影响较大;其余各县(市)的秸秆焚烧则对省内哈牡、哈同、哈肇等高速公路和主要公路沿线空气质量有较大影响。

依据相关方案,今年我市将在呼兰、双城、五常和城六区集中安排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同时,我市将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域,制定限烧时段发布办法,尽快消除由于焚烧秸秆对市区和机场天气的影响。

全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建设

在试点示范建设的基础上,明年全市各区、县(市)全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即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工业化、基料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将初步建立“村级作业点(专业户、农机合作社、作业公司)→收储中心(秸秆利用企业+合伙人)→秸秆液压打包专业户→秸秆专业运输队→秸秆利用企业”的秸秆原料收储模式,形成收、储、运所有环节受益的利益联结机制。

今年,在秸秆肥料化利用方面,我市计划在双城、五常、呼兰和城六区推广玉米、水稻秸秆还田技术和玉米保护性耕作技术;在呼兰、双城和城六区选择示范点,实施秋春季田头玉米秸秆高温造肥直接还田技术示范和玉米秸秆腐熟剂技术;试点建设30兆瓦和6兆瓦以下分布式秸秆发电项目;在呼兰、巴彦等地建设秸秆固化燃料项目。

此外,我市将启动秸秆原料收储中心建设,根据各乡镇秸秆产量情况,计划每10万亩农田规划建设1处秸秆收储转运基地(预计每处秸秆收储中心平均收储规模1-2万吨,辐射半径不大于50公里)。

黄标车报废当天可办结

市商务局拟制定补贴政策加速淘汰黄标车

记者昨天从市商务局获悉,为了减少汽车尾气对空气的污染,我市加快报废淘汰黄标车,淘汰报废黄标车审核报告办理时间由原来一周两天,改为一周五天,以加快淘汰报废黄标车的速度。

当天即可办理报废黄标车

目前,市商务部门与我市主城区、周边县市的汽车拆解企业负责人成立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应淘汰黄标车相关工作方案。其中,市商务局由原来每周二、四办理淘汰黄标车回收证明、审核报告,变更为周一至周五均可办理。办理时限由原来最长10天,缩短为当天即可办理报废黄标车。

目前,我市主城区以及周边县、市共有17家汽车拆解企业,市商务局已要求企业迅速清理回收拆解现场,加快回收报废黄标车效率,并加强监管力度,严禁报废车辆回流市场。下一步,市商务局还将与相关部门合力建设哈尔滨市淘汰治理黄标车服务中心,并制定相应补贴政策以及其他相应措施。

对加油站采取不定期油品抽查

在油品升级方面,市商务局将向各加油站下发《哈尔滨市2015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加油站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6年具备并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进一步改善油品质量和减少大气污染。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市商务局还将对加油站采取不定期油品抽查。哈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增设阻火器、安全阀、消防设备等提高设备安全性能的安全监控设施;增加安全保卫人员,加强对加油站要害部位的实时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增建集中供热减少烟尘排放

市住房局力争年内新增6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能力

针对我市今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相关要求,市住房局确定今年将进一步加大集中热源能力建设,并推进居民供热小锅炉拆并。其中,在热源能力建设上,今年市住房局将全面启动大唐调峰热源新建、哈热六期扩建、华能热电扩建、达尔凯热电扩建等4个热源项目,力争年内使全市集中供热能力增加600万平方米。

据了解,我市连续4年实施的供热重点工程改造,已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仅2014年就拆并改造小锅炉251台,改造老旧管网411公里;完成集中供热并网面积441万平方米,使5万户居民受益,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提高到87%,较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达到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相关要求,市住房局已于本月初与8区供热主管部门和大型集中供热企业,共同对全市的分散燃煤小锅炉和周边热源开展了逐处排查工作。待逐处排查完毕后,将根据分散燃煤小锅炉的周边热源并网条件等实际情况制订拆并或改为清洁能源方案,力争按时限完成分散燃煤小锅炉拆并改造工作。

街路餐饮数量同比将减三成

市城管局要求街路餐饮业户设置敞口式公共垃圾收集容器

针对我市今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相关要求,市城管局将从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街路餐饮管理和城市绿化方面防控污染、治理问题。

提高城区道路机扫水洗率

在道路清扫保洁方面,市城管局将组织各部门提高城区道路机扫水洗率,在保证A类街路机扫水冲洗作业的基础上,今年将范围扩大至所有B类街路,实现中心城区道路机扫水洗率超过70%,同时对人行道、公交站台、路边石提高保洁清洗标准,达到无积灰积尘,除垢降尘。保洁作业逐步推行“扫、吸、冲、洗、保”五步组合法,要求机扫车、吸尘车、洒水车、洗路车、“大力神”密切配合,巡回保洁作业实现不扬尘、不漏土、不积水、不甩段。

针对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治理,市城管局今年将街路餐饮的设置数量和点位同比缩减30%,设置点位原则上控制在80条街、1000处以内,并控制每一条街具体数量及餐桌数量。为进一步提高街路餐饮设置标准,我市要求业户设置敞口式公共垃圾收集容器,推行餐桌内置垃圾桶,提倡使用无烟、环保型烧烤设备;要求业户按规定时限摆放经营,无明火作业、店外食品加工、现场屠宰、高音喇叭宣传和烟尘、噪声扰民;强化日常管控,及时取缔未经审批的街路餐饮,通过定期考核评价、媒体曝光等方式确保规范有序经营。

今年底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6%

市城管局还将通过提高城区绿化质量和保存率以控制扬尘,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今年计划在城区新增绿地60公顷,新植树木20万株,年底时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6%。在各城区的广场、街角等区域建设19处街心绿地,在公园、广场新建一批道路绿化建设项目。同时严把苗木质量关,杜绝有病、虫害植物进城区,确保优良率达到100%,当年新植树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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