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大气污染不力 巴中被扣罚25万元
今年开始施行的《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兑现了第一季度“奖惩”:自贡、泸州、德阳、遂宁、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市和凉山州因未完成PM10季度控制目标,分别被扣罚25万元。成都、攀枝花等另10个城市完成目标,其中除广元、乐山外,其余8城还因空气质量同比改善而得到相应奖励,最高33万余元。5月7日上午,该报道一经刊出后迅速引起了巴城市民的关注,因为巴中处于未完成PM10季度控制目标的行列中。
据了解,考核激励分两部分:一是对各市(州)完成省政府下达的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二是对各市(州)当年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与上年同比变化情况进行考核。
记者梳理发现,有11个市(州)未完成季度控制目标任务,分别是自贡、泸州、德阳、遂宁、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和凉山,各被扣收资金25万元。
与此同时,成都、自贡等15市州,一季度空气质量实现了同比改善,得到了相应奖励资金,最高达33.4万元,15市州一季度获得的总奖金合计275万元。
据了解,如果没有完成PM10目标,将被扣收资金;如果实现空气质量改善,会得到奖励资金,这两部分加起来,形成各个市(州)被扣收的总资金。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激励资金每年将下达每个市(州)500万元,采取“分档扣收”等方式处理,目标完成比例不高甚至会全部扣收。
巴中市的森林覆盖率为57.1%,空气质量指数也长期处于优良状态,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目前,市环保局正在组织人员综合分析没有完成目标的原因,等原因分析完成后,将会第一时间开始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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