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一纸厂偷排被罚8万元
更新时间:2015-05-20 10:55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张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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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环保局近日接到市委书记信箱信访件,反映广元市利州区吉顺纸品加工厂存在偷排等环境违法问题。随后,广元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同利州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这家纸厂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利州区吉顺纸品加工厂在其清水池旁边的厕所化粪池内设置PVC管一根,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和厕所废水一并排入平溪河。根据大量人证、物证、调查询问笔录,以及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相关检测报告,市环保局认定纸厂的行为违法。
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结合调查取证过程中,当事人态度端正,配合调查,及时拆除暗管并停产进行整治。5月11日,广元市环保局对利州区吉顺纸品加工厂作出给予行政处罚8万元的决定。
据了解,根据《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利州区吉顺纸品加工厂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广元市财政局。如逾期不缴纳罚款,市环保局将对企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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