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六成水质饱受污染侵袭 地下水救赎迫在眉睫
环保部6月4日发布《2014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14年,全国20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显示,较差和极差级监测点占比超六成。
公报称,32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取水总量为332.55亿吨,达标水量为319.89亿吨,占96.2%。
另外,2014年,全国20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监测点总数为4896个,其中国家级监测点1000个。水质为优良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0.8%,良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25.9%,较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8%,较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45.4%,极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6.1%。
分析称,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三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氨氮)、氟化物、硫酸盐等,个别监测点有砷、铅、六价铬、镉等重(类)金属超标现象。
关乎下一代生存
“污染正加剧我国地下水危机,全国90%左右的地下水都遭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威胁,农村也成为地下水污染直接受害者。”全国人大代表杜庆申说,地下水污染关乎下一代生存等严峻问题,应多管齐下综合施治。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地下水正面临水位下降、污染加剧等危机。杜庆申表示,我国近70%人口饮用地下水,水位下降、污染加剧正成为影响公众身体健康的一大问题。在一些村庄,浅层地下水水质变差,村民被迫打深井取水。
地下水污染原因众多,主要有工业废水向地下直接排放、受污染地表水侵入地下含水层、人畜粪便或因过量使用化肥、农药而受污染的水渗入地下等,导致地下水有害成分如酚、铬、砷、放射性物质、细菌等含量增高,对公众健康和工农业生产都有危害。
面对地下水污染严峻形势和监管难题,杜庆申建议国家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明确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防治责任。地表水污染源往往也是地下水直接或间接污染源,应将地下水与地表水污染防治综合考虑,纳入统一规划和管理。
同时,地下水资源具有一定的不可再生性,其价格必须充分体现这一资源的稀缺性。杜庆申建议,应充分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弥补行政管理不足,提高水环境管理绩效。建立地下水包括开采、输送、净化、分配、污水处理等过程的全成本定价方法,激励社会提高用水效率,促进节约利用,从根本上遏制地下水过度开采。
超采与污染现象严重
全国人大代表董新光在接受权威媒体采访时表示,多年来大量开采地下水,已成为一些地区,特别是华北、西部干旱半干旱地区解决水资源严重不足的途径,时至今日地下水严重超采和污染的后果已经凸显,到了亟须治理的关键时刻。
据此前媒体报道,全国地下水的年均超采量达到215亿立方米,占地下水供水量的20%,地下水超采区的总面积近19万平方公里。而据北京市水务局此前公布的数据,从1999年起,北京年均超采地下水5亿立方米,已累计超采50亿—60亿立方米地下水。
董新光表示,地下水超采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后果。首先是地下水位快速下降,严重的每年下降2—7米,地下水深埋超过百米。在北京,连年的超采造成地下水位迅速下降,截至2014年1月底,北京市平原区地下水平均埋深24.5米,与2013年同期相比,下降0.3米,地下水储量减少1.5亿立方米,而与开始超采前的1998年同期相比,地下水位下降12.83米,地下水储量减少65亿立方米。
此外,超采现象严重的50多个城市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累计沉降量超过200毫米的总面积超过7.9万平方公里。董新光还表示,除了超采,地下水污染现象也比较严重。有媒体报道,我国90%地下水遭受不同程度污染,64%污染严重。
“水十条”:到2020年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
国务院近日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就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指出,到2020年,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
当前,我国地表水及地下水复合污染事件频发,华北平原渗井渗坑污染、辽宁阜新“绿茶水”等事件的主要原因是,受污染的地表水影响了地下水;广西龙江镉污染、重庆千丈岩水库污染等事件的主要原因是,受污染的地下水影响了地表水。针对这些新情况,《水十条》创新思路,要求系统考虑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打破“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困局。
地表水与地下水是水文循环的重要环节,两者相互影响。受水文地质条件、土壤岩石结构等影响,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作用和转化,当满足水动力过程及水力梯度条件,地表水可通过河床渗漏、侧渗补给浅层地下水,并可以越流补给深层地下水,污染物也会同时进入地下水。反之,在特定条件下,地下水也可以补给地表水。
国际经验表明,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协同控制科学有效。美国《清洁水法》要求同步改善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状况,五大湖区要求每年同步提交湖泊及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欧盟充分考虑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控制,在《水框架指令》统一部署下,分别制定了地表水、地下水指令,要求避免彼此间的负面影响。经过治理,美欧部分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已得到改善。
我国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控制需重点开展工作:一是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同步监控地表地下水污染状况,统筹环保、国土、水利等部门的地表水、地下水监测断面(井),提升环境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特别是傍河地下水开采,控制地表水污染物向地下的运移。三是在岩溶地区、京津冀等区域进行示范,研究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相互转化及影响,并试点开展修复。
文章链接:中国环保在线http://www.hbzhan.com/news/Detail/97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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