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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黑猪场”无证养殖已五年 污染村庄与河道

更新时间:2015-08-11 10:35 来源:新华网 作者: 阅读:949 网友评论0

      7月份以来,本报连续接到大丰读者来信来电反映:开办5年的双星大型养猪场,无证违规经营,污染严重,周边四五十户村民怨声载道,多年来一直投诉无果。
 
    8月1日下午,记者从大丰市区乘中巴车,赶赴30公里外的沈灶镇(已并入万盈镇)。车还未驶进沈灶老街,车窗外就飘来一股猪粪臭味。下车后,循臭味不难找到距县道大沈线仅百米的双星养猪场。
 
    猪场建在双星村二、三组交界处,是东台人杨海成于2011年5月花70万元从当地人手上转包的。随后杨海成将猪舍扩至7幢,年出栏商品猪七八千头,现存栏2000多头。
 
    “臭得很!”距猪场百米的双星村2组村民丁桂俊夫妇对记者抱怨道,“一年四季,只要刮东风或者东南风,臭味重,熏得小孙女哭闹不停。”丁桂俊说,猪场粪水是向东直排的,住在猪场东面的村民遭罪更大。
 
    “幸亏今年发了大水,不然,水面上不能看,漂的全是猪粪,臭死人!”住在猪场东侧的双星村3组60岁农妇丁长美,手指屋后污浊的横河气愤地说,夏天没有人家敢开门窗。一旁的村民也纷纷附和。
 
    河道成了超大“蓄粪池”
 
    猪场排污,已殃及村内水产养殖户。1组丁俊峰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水产养殖示范户,10多年来,一直承包村里的星塔中心河水面养鱼虾,每年获利10万元。去年,由于猪场粪水直排进河道,造成养殖的鱼虾全部遭污染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跟他合伙养殖的两个股东随后撤资退股。今年,他将养殖面积由往年的近百亩缩至30亩。“如果不治污,这30亩水产也难保住。”
 
    星塔中心河的污染,来自猪场源头排污的横河。记者沿又黑又臭的横河往猪场方向走时,发现距猪场四五十米的沙石路北,有一座占地约3亩、距地面五六十厘米高的巨大蓄粪池,四周地面污水横流。村民老许告诉记者,这个蓄粪池是猪场三四年前建的,遇到大雨,粪水四处漫溢,不仅路面被淹,还流到路南侧的横河里。记者在蓄粪池两侧的条田沟里,还看到通往横河的排污管道。
 
    绕过蓄粪池,来到猪场后面,又是一个占地六七亩的猪粪塘,仍然有一根粗管直通横河。东西1里多长的横河,俨然成为猪场超大蓄粪池。
 
    8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猪场。老板杨海成领记者参观排污设施。肥猪产生的排泄物,经自动刮粪机处理后,流向中转池,再用泵抽至记者前一天所见的蓄粪池中。记者现场看到,中转池并没像记者前一天看到的那样,直接向横河排放粪水。莫非对方已觉察到记者暗访?后来才得知,是当时中转池中粪水已排清,无粪可排了。
 
    杨海成告诉记者,为了缓解与当地村民紧张关系,他也采取了一些改善措施。如通过土地流转,租用猪场附近村民土地,甚至买下村民房屋,让其搬迁。还将家离猪场最近的3组村民丁荣泰,安排在猪场打工,年收入近5万元。“猪场后面那个六七亩的猪粪塘,也是买养殖户鱼塘改建的,用来储蓄猪粪,减少直排下河数量。”他介绍说。
 
    但村民似乎对他的整改并不买账。住在猪场东北侧78岁的朱新春告诉记者,去年2月,他将几间老房子卖给猪场,6.5亩耕地租给猪场,“逃”到三儿子家定居。“还不是受不了猪场恶臭,不然谁搬家?被迫的!”还有村民质问,“安排个别村民进场打工了,那我们受污染的几十户村民怎么办?周边环境变坏了谁负责?别用小恩小惠糊弄人。”
 
    面对行政处罚置若罔闻
 
    杨海成接手的双星猪场,5年来,既没办环评手续,也未申领动物防疫卫生合格证,是不折不扣的非法养殖场。不过,在杨海成看来,双星猪场只是他东台养殖场的分部,东台养殖总场手续齐全,苗猪也是从东台防疫后运来饲养的,所以,不存在手续不全和防疫问题。
 
    “这是错误说法!”大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周彩杰驳斥道,生猪防疫、检疫实行属地管理。在大丰境内,不管什么形式和规模的养殖场,都要就地申办防疫、检疫等手续。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未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据了解,双星猪场至今未受过经济处罚。
 
    “未做环评,猪场就不能开办。”周彩杰坦言,仅对照“500米环境卫生防护距离”这一条,双星养猪场即使做环评也通不过,当然,也就无法拿到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
 
    2014年10月21日,大丰市环保局对杨海成乱排乱放污染环境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生猪养殖项目停止生产,并罚款1万元。可至今,杨海成也未履行处罚决定。今年4月16日,市环保部门又给杨海成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要求于5月16日前,清理蓄粪池两侧条田沟及南侧横河中蓄积的粪污。但时至今日,猪场对此依然不理不睬。
 
    对此,大丰市环保局法制宣传科长张志海的解释是,“碰不到老板本人。”“碰不到人难道就不处罚?”记者问。“处罚不是目的,只要整改到位就好。”张志海说,养殖污染不同于工业污染,危害较小,乐见猪场老板整改到位。“不过,去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今年已过了执行时效,没办法再执行了。”
 
    他透露,年底前,市里要出台养殖片区集中治污方案,倘若猪场到时还无动于衷,环保部门就要依法给予重罚,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每天接到的养殖污染投诉比较多,让环保部门花费了不少精力。”他感慨工作压力大。
 
    “工作压力大”,不应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理由吧?面对群众投诉多年的“黑猪场”,如果执法监管部门总抱“宽容”“拖延”态度,又把受污染群众利益置于何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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