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合作/投稿:010-65815687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发邮件

为助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谷腾环保网隆重推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技术与企业新媒体传播计划》,七大新媒体平台,100万次的曝光率,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企业带来最大传播和品牌价值。

    
谷腾环保网 > 新闻信息 > 正文

聊城城区首例污染环境案:排放有毒废水获刑

更新时间:2015-08-20 07:21 来源:聊城新闻网 作者: 阅读:758 网友评论0

利用渗坑直接排放含有酸、铅、砷、总铬等危险废物或有毒物质的废酸水,造成环境严重污染,也把自己带上了犯罪道路。8月17日,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污染环境案,被告人朱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据悉,这是该院审结的首例污染环境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9月份,被告人朱某某伙同陈某某(另案处理),在聊城市经济开发区蒋官屯办事处某村非法酸洗加工点,利用渗坑直接排放洗钢管废酸水,对周围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经检测,排放的废酸水中含有酸、铅、砷、总铬等危险废物或有毒物质,造成的环境损害费用达7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规定,利用渗坑直接排放含有酸、铅、砷、总铬等危险废物或有毒物质的废酸水,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某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朱某某的行为侵犯了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依法应予刑罚。鉴于被告人朱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关于“聊城城区首例污染环境案:排放有毒废水获刑 ”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谷腾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十四五开篇之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第三阶段,VOCs治理任务…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自十三五规划以来,全国掀起“VOCs治理热”,尤…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月31日,在经历了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完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