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推进民用洁净焦炭应用
从2013年起,太原市通过实施城中村和农村整村拆除、集中供热、气化改造工程,取缔燃煤小锅炉5.56万台,减少冬季燃煤141万吨,成效十分显著。
“但并不是所有的城中村、农村都能够马上进行整体改造,需要政府统一进行规划、按计划逐步加以实施。因此,太原市一直在不断尝试各种办法,比如燃煤置换措施,而焦炭的民用就成为其中一个方向。”太原市环保局局长陈继光说。
2015年8月,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民用洁净焦炭和城中村普遍使用的民用煤的燃烧排放情况进行了比对监测。在监测的同时,还邀请了锅炉、热工、煤质分析、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对民用洁净焦炭的燃烧情况进行评估。
实验表明,清洁焦炭是一种经济实用、既满足民用采暖需要又解决污染排放的清洁燃料,燃烧效果好,基本符合村民使用锅炉采暖的生活习惯;与原民用煤相比,试验焦炭的排烟中,SO2、NOX以及烟尘浓度均显著降低。
陈继光告诉记者,依据对试烧煤样的分析,结合专家的意见,参考北京市、河北省等有关地方标准,我们初步形成了太原市民用洁净焦炭质量指标框架。之后反复征求各方意见,邀请专家讨论,形成了较完整的质量指标体系。
太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用洁净焦炭的推广使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政隆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集中供热全覆盖工程、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民用洁净焦炭的推广使用作为冬防工作的三大举措。同时对民用洁净焦炭推广使用明确要求“洁净煤置换要落实到户,落实到炉,落实到烧”。
在政策保障方面,2015年7月,太原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市区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等区域使用洁净煤的通告》。太原市经信委、环保局、财政局、质监局、工商局五部门联合下发《2015年市区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全面推广使用民用民用洁净焦炭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在组织服务方面,2015年9月,由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同时确定服务商。通过服务商的介入,把供应商同用户直接联系到一起,减少中间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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