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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霾停工停课拟入法

更新时间:2016-05-27 09:28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阅读:2718 网友评论0

26日上午进行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霾”首次被列入到气象灾害的范畴内。《条例(草案)》提出,一旦遇到霾等气象灾害,本市将可根据应急预案采取临时交通管制、错峰上下班、停工停课等一系列应急处置措施。

在此次提请一审的草案中,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除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外,“霾”也首次被列入气象灾害的范畴内。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周和平表示,北京发生的自然灾害70%是气象灾害。按照草案的规定,市政府应当每5年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气象灾害的种类、次数、强度和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并向社会公示。此外,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气象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农产品生产区等区域,增加自动观测等设备设施,建设气象灾害实时和实景监测系统。

遇到雾霾等天气怎么办?按照草案的要求,公安、交通、水务、市政市容、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和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相关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可以采取临时交通管制、调整或暂停大型活动、错峰上下班、关闭公园、停工停课、限制生产经营单位用水和用气等应急处置措施。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相关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单位及时开放办公楼、体育场馆、学校、商场、宾馆、饭店等场所用于应急避险。

草案还规定,编制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结合土地利用规划,统筹考虑城乡地区绿化建设、河湖水系、道路系统和其他公共空间实际情况,完善通风廊道系统,增加空气流动性,避免和减轻大雾、霾和高温等气象灾害造成的危害。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应针对城市周边高、中心城区低的建设格局,以及局部建筑物对风的阻挡,通风条件恶化,热岛和雾霾加剧等问题,规定科学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和建筑布局,约束过长的墙壁型建筑物,扩大建筑物间距,将通风廊道纳入禁建区、限建区保护等。

此外,草案还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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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安装空气净化装置正在论证

在市政协举办的雾霾治理问题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市环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方力表示,有关部门正在论证中小学校、幼儿园统一安装空气净化装置可行性。此外,根据空气重污染程度不同,中学、高中、毕业年级将采取弹性教学或调整学习时间等措施。

学校教室是学生学习活动的重要场所,学生平均每天在教室的时间为5小时以上,去年入冬以来,雾霾天接连出现,如何在校园的楼宇、教室、操场等学生活动空间保持空气净化?方力在报告中表示,在中小学、幼儿园安装空气净化装置,涉及到规划设计以及相关质量技术规范等问题,市教委正在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室统一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可行性进行调研论证。

去年12月,北京10天内发布两次红色预警,临近期末考试,接二连三的停课让不少毕业班的学生和家长有些焦虑。对此,方力表示,根据本市正在组织修订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市教委正在研究制定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教育系统应急预案调整方案。根据重污染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由市、各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相关对应工作,对中学、高中、毕业年级等采取弹性教学、调整学习时间等做法。文/本报记者董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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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副中心棚户区改造将支出166亿元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昨天上午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及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李颖津表示,今年本市新增政府债务522亿元,其中166亿元用于城市副中心棚户区改造。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李颖津介绍,近年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较快,对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项目工程等领域需要大量投入,单靠财政资金难以满足需要,适度举债可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资金需求。但随着政府融资规模不断扩大,政府性债务管理也出现了责任不清晰、运作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为此本市采取措施,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大化解存量债务力度,债务余额呈下降趋势。2015同比下降8.81%。债务资金主要投向轨道交通、道路及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

去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我国依法启动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限额管理,为地方政府举借债务设立了“天花板”。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本市2016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为522亿元。

李颖津介绍,522亿元新增政府债务额度,全部安排用于城市副中心建设、新机场建设、棚户区改造、环境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工程和重点工作。

其中市级安排273亿元,除用于城市副中心棚户区改造的166亿元外,用于北京新机场32.9亿元,主要用于北京新机场项目征地拆迁。用于更新购置环保公交车和新能源环卫车32.1亿元。用于新建城市道路政府购买服务和四环外温榆河等44条道路建设共42亿元。其中,一部分将用于丽泽路、化工路、京包快速等22条城市道路政府购买服务,另一部分则将用于四环外大屯路东延、北苑路北延等44条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建设。

此外,新增债务中区级项目有107个,共计249亿元。涉及到东城、朝阳、海淀、通州、顺义等13个区,资金投向于环境建设、棚户区改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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