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排放·观点|尽快制定超低排放评判标准
更新时间:2016-06-21 09:16
来源:中国电力报
作者: 朱法华
阅读:1739
2011年新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时,我们还为如何实现达标排放而犯愁,觉得标准太严,没有成熟可靠的技术。然而,2013年1月及其后的中国东、中部地区严重的灰霾污染促使国家与地方各级政府更加重视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治理,燃煤电厂首当其冲。2014年国家出台了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的相关要求,超低排放在争议声中快步前行。截至2015年4月,全国累计建成投运的煤电超低排放机组容量超过1.5亿千瓦,主要分布在我国的东部和中部地区。自2013年起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就开始对湿式电除尘器后的低浓度湿烟气排放进行研究性监测,2014年6月起参与了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的浙能嘉华百万千瓦首台燃煤超低排放改造机组、神华国华舟山350兆瓦首台新建燃煤超低排放机组、粤电沙角电厂600兆瓦超净电袋改造的超低排放机组、华润广东南沙电厂350兆瓦超低排放机组、大唐山西云冈300兆瓦超低排放改造机组等工程的测试评估工作,同时对国内数十台超低排放机组进行了全面监测。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