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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污染

更新时间:2016-07-07 09:55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阅读:1889 网友评论0

7月5日,由中国工程院组织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发布。报告显示,近3年来,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PM2.5、PM10等污染物年均浓度和超标率均逐年下降,大多数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

报告同时指出,北京PM2.5年均浓度已经由2013年的89.5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15年的80.6微克/立方米,若想达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目标,需要付出更大努力。

鉴于机动车的减排贡献在城市更为显著,报告还建议,进一步提升北京市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能力。

现状7省区PM10不降反升

2013年,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称“大气十条”),明确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中期评估发现,“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PM2.5、PM10、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和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和超标率均逐年下降,大多数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

考核PM2.5的10个省(区、市)和广东省珠三角地区PM2.5年均浓度下降幅度均达到或超过“大气十条”中期目标的要求,多数省份展示提前实现终期目标的势头。

考核PM10的21个省(区)中,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和新疆等14个省(区)PM10年均浓度下降幅度达到了《大气十条》中期目标的要求。另外,辽宁、吉林、河南、湖北、陕西、甘肃和宁夏7个省(区)PM10年均浓度不降,反而有所上升。

同时,报告指出,北京的PM2.5年均浓度由2013年的89.5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15年的80.6微克/立方米,若完成2017年终期目标——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目标,需要付出更大努力。

评估机动车减排效果明显

报告同时还解析了各项政策措施对减排量和PM2.5浓度下降的贡献。评估测算结果显示,重点行业提标改造、产业结构调整、燃煤锅炉整治和扬尘综合整治等对PM2.5浓度下降贡献最为显著。

机动车的减排贡献在城市更为显著。以北京市为例,2013-2015年北京共淘汰黄标车122.2万辆,NOx、PM2.5减排量为3.47、0.26万吨,分别贡献了两种污染物减排量的71%和16%,说明“大气十条”控制机动车污染的方向是正确的,措施是有效的。

另外,对京津冀2015年12月两次启动红警的减排效果评估发现,北京市及周边省份的重污染应急措施能够有效降低PM2.5浓度。

2015年12月,京津冀两次应急减排措施使得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7%和20%-25%,说明在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预案能够有效降低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20%左右的浓度削减可能使PM2.5浓度降低100微克/立方米以上。

这意味着,做好预报预警工作,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能够有效降低PM2.5浓度峰值。

降低污染排放是核心

据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郝吉明介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全国重污染天气高发地区,占全国总天次的44.1%。

而且,这两年京津冀的气象条件均转差,对污染扩散起到了不利作用。

研究显示,京津冀地区2014、2015年污染气象条件状况相对2013年分别转差约17%、12%。气象条件状况在“大气十条”实施过程中没有对空气质量的改善起到“助推”作用,在京津冀等重点地区甚至起到了不利作用。

特别是2015年冬季,京津冀地区超过2013年的天数在各重点地区中最多,导致重污染多次发生,严重影响人们对空气质量年均值改善的直观感觉。

报告认为,重污染天气的出现是不利气象条件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共同作用的结果,重污染应急措施只是治标的方法,要从源头消灭重污染天气,核心在于大幅度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对策

北京南四区煤改电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介绍,应采取坚决措施应对秋冬季重污染问题。针对北京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地区以及南四区(丰台、房山、通州、大兴),采用煤改电和冬季特别电价等措施,解决冬季居民采暖问题。

在未来18个月内,对荣乌高速公路以南的北京南四区及保定、廊坊近8600平方公里的范围进行煤改电,这一举措需要政策的大力支持,时间之短、任务之重在世界范围内都属难题。

重点推进北京南四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精细化城市管理,严控扬尘污染,基本淘汰南四区燃煤锅炉,优先启动南四区民用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尽快完成南四区污染小企业退出。同时,进一步提升北京市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能力。

京津冀工业错峰生产

另外,针对京津冀地区的污染排放问题,专家建议,严格控制北京周边传输通道上的污染排放,严控周边地区高架点源。采取措施切实降低秋冬季污染源活动水平,在京津冀地区划定“工业错峰生产区”。

增加对京津冀地区天然气供应额度,采用煤改气、煤改电等方式对北京周边传输通道地区的工业用煤和散煤进行替代。针对保定、廊坊等北京周边城市,除“大气十条”规定的PM2.5下降比例目标外,增加PM2.5年均浓度目标。

北上广实施柴油国V标准

报告中建议,尽快启动国家“清洁柴油机行动计划”,重点开展柴油机、非道路、船舶的大气污染排放控制。

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同步实施柴油车国V排放标准并尽快在全国推广。加快制定柴油车国VI排放标准,加强柴油车及后处理产品生产一致性与在用符合性检测,推进车载测试、远程诊断和遥测技术等应用;尽快淘汰国II及以前不达标柴油车,实施国III和国IV不达标的柴油车技术升级和改造。研发非道路用柴油机机内与机外净化技术体系,研究和推广岸电使用、船舶尾气脱硫脱硝技术,在重点区域、核心港口率先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措施,进行综合应用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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