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6月底前落实河长问责制 未来新建14座污水处理厂
3月31日和4月1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落实今年市人大治水“一号议案”进行了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广州市提出今年6月底前实现河长问责制,未来3年新建14座污水处理厂。
广州市已经编制完成了《广州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未来三年,广州将新建大观净水厂等共14座污水处理厂,415公里主干管,9座泵站。2017年将完成猎德、大坦沙等17座污水处理厂的提标。
广州有1362条河涌,自2016年推出“河长制”后,初步建立起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共1938名。国家挂牌督办的广州35条黑臭河涌中落实河长398名。
今年广州将要求镇(街)河长对辖区内污染源查控、污染排放量削减负总责,组织违法建筑清拆、排污口整治、城中村截污等工作。村(居)河长对本村社污水收集率负责,落实河湖排水设施、污染源一日一查。接下来,广州还要对各镇(街)污染物排放进行量化排名,不仅通报督促,更要约谈问责。
广州列入整治的35黑臭河涌中,目前还有29条未达标。今年2月份广州市治水办累计发出1520份整改通知,整改完成率55.07%。环保部门正在重点清理河涌流域范围内2373家“小散乱”企业。农业部门关停广佛跨界河涌区域781个非法养殖场(户)并组织清拆。下一步,广州将对35条黑臭河涌1公里范围内的污染源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各个击破。
延伸阅读:
年底前,广州城市建成区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记者3月31日获悉,《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
方案提出,2017年底前,实现全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全收集、全处理;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率达到53.8%,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水体断面比率不超过7.7%;水面面积只增不减。
2020年底前,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率达到61.5%,丧失使用功能水体断面比率为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者优于III类,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基本得到保障;全市水面率不低于10.15%。
203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率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平安绿色生态水网。
根据该方案,广州按照区域与流域相结合,分级管理与属地负责相结合原则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体系。市委主要领导担任市第一总河长,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总河长,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市副总河长。各区区委主要领导担任本区总河长。此外,珠江广州河段、流溪河、白坭河等主要河道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市级河长,河道流经的各区、镇街、村社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同级河长。区管河湖分级分段设置区、镇街、村居级河长,分别由同级相关领导担任。村社设专管员、保洁员及巡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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