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气环境质量双改善
“2016年,全省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66μg/m3、120μg/m3、35μg/m3、38μg/m3,同比分别下降13.2%、8.4%、22.2%、7.3%;‘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248.9天,同比增加34.2天;重污染天数为23.1天,同比减少6.8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74,同比改善9.7%。”这是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得到的一组数据。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告诉记者,2016年以来,山东省不断健全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和管理政策,完善空气质量改善监督约束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协同控制,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推动空气治理实现积极进展。值得一提的是,威海成为全省首个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同时,全省水环境质量也实现连续14年持续改善。
严格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今年1月1日起,山东省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第三时段排放限值,与第二时段相比,火电、锅炉、工业炉窑、建材、氧化铝等行业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加严17%~75%。
围绕空气质量改善,山东省印发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确定五大类4010个项目,明确到2017年全省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35%左右的目标任务。为确保任务目标的实现,山东省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和《行动计划》重点任务的调度制度,定期调度各市进展情况。
油品质量是影响汽车尾气排放的重要因素,为确保车用油品质量,山东省多部门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全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出存在问题企业1412家,其中,关停取缔1005家,限期整改407家。全省油品质量综合合格率达94.26%,没有发现国Ⅳ冒充国Ⅴ、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组分油冒充成品油等违法行为。
山东省还不断完善空气质量改善监督约束机制。每月通报全省及17市空气质量情况、改善幅度排名和污染源“双晒”情况,自2016年11月起增加优良率指标;坚持生态补偿,2016年,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2.72亿元,有关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885万元,合计发放2.6315亿元。其中,德州市获得的资金最多,达2710万元;坚持环保限批,2016年以来,先后对5个空气质量连续3个月同比反弹的城市实施建设项目环保限批,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强化重点领域协同控制
大气污染防治具有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等特点,需要协同各个领域共同努力,山东省不断强化工业污染、城市扬尘污染、清洁生产等重点领域协同控制,提升空气质量。
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截至2016年年底,山东省已有197台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合计装机容量6480万千瓦,分别占全省的79.1%和85.1%。
山东省积极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印发《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共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1099个,完成率为88.6%,达到了“大气十条”规定的“到2016年年底完成率80%”目标要求。
围绕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实施《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省规模以上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地绝大多数落实了扬尘治理措施,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经核准渣土运输企业742家、渣土车14446辆,车辆密闭设施、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分别达到98%、86%。
针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作,山东省印发了2016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和全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对纳入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且审核有效周期超出国家规定的企业下达清洁生产审核任务,要求企业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在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方面,在2015年全面淘汰116.5万辆黄标车的基础上,2016年山东省进一步加强老旧车淘汰工作。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累计淘汰老旧车27.6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淘汰数量要求。
一河一策提速流域治理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6年,山东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3.1mg/L和0.81mg/L,比2015年同期改善2.7%和10.8%。四大流域水质均同比改善,其中海河、小清河流域改善幅度较为明显;淮河流域水质进一步提升,氨氮和COD浓度均值分别达到Ⅱ类和Ⅲ类水平。
董秀娟介绍:“一年来,我们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打好消除劣Ⅴ类水体巩固提升攻坚战,从全省总体情况看,100个省控断面中,有9个断面全年水质均值劣于Ⅴ类,较2015年度减少13个,同比下降59.1%。”
去年以来,山东积极打好环保“组合拳”,对断面水质长期超标未能解决的部分责任政府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10个超标断面责任县(市、区)实施了涉水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对枣庄市北沙河王晁桥断面超标问题实施了挂牌督办。
山东省以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情况、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问题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为重点,开展全省整治突出水环境问题“细排查、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在线监控、独立调查,梳理发现重点流域、重点断面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督促相关市政府以问题为导向,定方案,抓落实。
围绕稳定消灭劣Ⅴ类水体,山东省环保厅将加快引导和帮助相关市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不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督促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针对部分断面长期超标及反复波动问题,责成地方进一步加快落实相关治污工作要求,定期上报进展情况,力争在规定时限内恢复断面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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