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
4月24日,28个督查组共督查297家企业(单位),发现173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58%。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的69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2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8个,超标排放的1个,燃煤小锅炉未取缔的1个。
从近期督查情况看,“散乱污”小企业群的问题较为突出,如: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青年路及光明路木料加工、PVC材料、薄膜、塑料颗粒等生产企业群,郑州巩义市米河镇碳素生产小企业群,郑州市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宋庄村废蓄电池、废旧金属等土法加工小作坊群;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李庄镇塑料加工小作坊群;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牛村镇东山村耐火材料加工小企业群;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管材加工、弯管加工小企业群;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与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交界废金属铸造小企业群等。上述小企业群内企业多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排,残余废弃物随意倾倒,形成“散乱污”企业集群,导致区域污染较为严重。
部分地方“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山东省惠民县李庄镇塑料加工小作坊群未列入当地“散乱污”企业排查治理清单;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提供“散乱污”企业为232家,据督查组现场核查,仅盐山镇就有400多家管材加工、弯管加工企业。
上述问题,督查组已及时移交当地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并继续紧盯“散乱污”小企业集群,跟踪整改情况,督促地方按时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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