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散乱污”企业验收廉洁关
河北省邯郸市政府于2017年2月~6月在全市范围内对“散乱污”企业开展清零整治攻坚行动。2017年6月28日,经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抽调区环保分局、国土分局、市场监管局部分工作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全区375家“散乱污”企业开展验收。
按照要求,区环保分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区监察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各部门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以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工作落实,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散乱污”企业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全程监督验收过程
为了确保“散乱污”企业清零行动验收工作高标准、按时限完成,开发区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履责,全力做好市验收组对全区“散乱污”企业核查验收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区监察局按照“三转”要求,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严把验收工作廉洁关。
一是全程监督。区监察局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监督,围绕目标任务,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在验收工作过程中,验收组成员严格按照验收工作程序,将验收工作放在阳光下进行。同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管工作到多晚,都要向领导见面汇报,每日三餐都在单位解决。
二是形成震慑。“散乱污”企业整治,必须坚决落实好“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标准。工作人员发现,在验收过程中,有的企业只做到“两断”或者“两断两清”,过一段时间很有可能死灰复燃。个别企业主为了重操旧业,想对验收组成员进行贿赂。比如,某企业曾热情邀请验收组成员吃饭,但当其得知验收组成员中有监察局工作人员时,一下子泄了气。
三是提升效能。验收组严格按照标准和时限落实排查整治任务,发现一家,取缔一家,确保整治效果。区监察局对工作开展缓慢、落实不力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验收组成员表示,区监察局参与验收对于保证“散乱污”企业验收工作廉洁、高效、按时完成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比如有一次,一家散煤厂拒绝验收,不给验收组成员开门。其所辖乡镇负责人得知后,立即进行协调,配合验收组打开了散煤厂的大门。
▋多方面落实监督责任
在“散乱污”企业清零行动验收工作中,区监察局全程参与,积极作为,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责任。
执纪坚持“三原则”。区监察局把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日常监督,严抓案件查处,做到了“三坚持”:坚持动真碰硬,严肃执行相关纪律,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人员坚决查处;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找“散乱污”清零行动验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坚持从严问责,对于“散乱污”清零行动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问题查找不深入或问题解决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对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处分。
发现问题实行“三同步”。针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三同步”,即同步调查、同步处置、同步上报。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案件真实情况,对需要追责的案件及时启动问责程序,按时办结案件并报送查办文书。
督察督办“三限时”。区监察局要求工作人员从践行“四个意识”和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对待“散乱污”治理工作,及时督导各职能单位和部门限时取件、限时办件、限时报件,用纪律手段提高各单位对“散乱污”企业清零验收工作的重视程度。对于反应迟缓、动作散漫、超时超限、推诿扯皮的部门,加强监督问责,推动各部门履行相关责任。
问责紧盯“三作为”。区监察局工作人员“瞪大眼睛,竖起耳朵”,牢牢盯住“散乱污”清零行动验收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三种情形。对“散乱污”企业验收工作领导不力,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以及对验收工作不负责、不担当、监督乏力的,都要加大问责力度,从严执纪,倒逼责任落实。截至8月10日,区监察局共对8人进行问责。同时,将4起典型案例在全区内通报。
通过区监察局对“散乱污”清零行动验收工作过程的参与和监督,有效推进了清零行动开展。同时,也提升了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抵御了对企业糖衣炮弹的进攻,减少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发生。验收组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参与此项工作,感受到了执纪问责的严肃性,提升了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日后将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这种各部门合作、监察局监督的机制也为日后大气污染整治其他工作,提供了思路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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