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科学施策治理大气污染
山东省德州市立足污染现状,着力抓好工业源、面源、移动源管控,推进燃煤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科学施策、标本兼治,全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德州市全面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提高重点排放源稳定达标率。电力、钢铁等行业74家126个排气筒中,已完成69家121个排气筒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和联网,5家企业停产,基本实现高架源稳定达标排放。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3481家,整改提升4472家。
围绕推进燃煤污染治理,德州市排查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192台,约合1089.8蒸吨,全部完成淘汰替代。全市现有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122台,均已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替代。自我加压,将煤改气、煤改电任务数由5万户增加到6.67万户,104个镇街已全部接通天然气。强化VOCs综合治理,对石化、化工、涂装等行业清单内相关企业治理项目、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实施情况进行销号验收,全面完成623家加油站油气二级回收工作。推进汽修行业VOCs治理,交通、环保等部门联合对全市4014家汽修企业开展排查整治。
德州市制定了《中心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集中行动方案》,围绕建筑施工、渣土运输、道路扬尘、重点企业场所以及烟尘污染五大领域开展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出台31项具体措施。严格移动源污染管控,强化城区货运车辆管理,共核查重型柴油货车2.5万余辆,查处重型柴油货车闯限行429起,重型柴油车逾期未检验行为8起,“冒黑烟”重型柴油车827辆。自10月1日起,中心城区、各县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同时划定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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