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驻点督查保蓝天开启最严监管
“省环保厅总值班室,我是南京市环保局,根据今天的重污染天蓝色预警,我市已启动二级防控措施。”12月3日下午,南京市环保局向江苏省环保厅汇报本市应急管控情况。
与此同时,江苏省环保厅召开紧急会议,全面启动冬季蓝天保卫战驻点督查行动,要求13个督查组12月4日一早就出发,直赴企业、直奔工地,特别是要加强对徐州、扬州、镇江等重点地区的督查督办。
专项督查升级为驻点督查
据预测,12月3日午后至4日,江苏省城市空气质量自北向南逐渐转差,多数城市将经历一次污染过程,短时可达重度污染。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江苏省环保厅从12月4日起,分成13个督查组赴各设区市开展2017年冬季蓝天保卫战驻点督查行动。
此次督查将持续到今年年底。督查内容主要包括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各类尘源控制整治、重点区域环境整治、道路保洁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等内容。
针对督查内容,江苏省要求各设区市依法实施管控措施,鼓励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多发电,调停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机组;对列入年度大气治理工作计划和强化方案的企业,至今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施工工地及码头、堆场加强监管,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治;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拆除、爆破、破碎等作业严格管控;对露天焚烧、烧烤、燃放烟花爆竹加强监管。
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执行不力的设区市,将严肃追究责任。对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由省政府领导约谈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迅速行动开启最严监管
事实上,为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11月底,江苏省政府就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依法实施管控措施,确保空气质量达标,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江苏省环保厅根据环境保护部和省政府要求,指导和督促各设区市依法启动最严监管,真正让各项管控措施落地生效。
南京市启动《南京市冬春季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二级防控措施。和往年管控举措相比,今年管控措施主要是重点污染企业停产,重点行业减产。今年不仅将减产力度从以往的15%加码到20%,同时,今年还确定了56家停限产企业清单。
泰州市要求各区、各部门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强化各类建设工地、拆迁、土石方作业、物料堆场的抑尘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实施停工,加强对物料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加密道路洒水抑尘作业频次,并重点加强敏感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管控力度。
连云港市要求各地加强对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排污企业环保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污染物排放降至最低。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防尘措施。确保无可见扬尘,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工。12月3日暂停市区渣土清运许可。加大对市区砂石运输车等大型货车的检查力度,对未采取密闭等防尘措施的,依法予以处罚。
及时预警提高应对实效
针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江苏省将通过强化空气质量跟踪研判、增加会商频次、及时报送预警信息、开展质控巡查等多种手段,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及时发布预警,为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技术支撑。
12月3日一大早,“江苏环保”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发布5天内空气质量预报;中午12点多,又第一时间发布重污染天蓝色预警,指导各地启动应急管控,引导公众加强健康防护,发动全社会参与和监督。
为提高预警应对实效,下一步,江苏省环保厅将继续强化三方面工作:
首先继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合会商,重污染期间,根据需要随时与气象预报员、首席预报员会商。加强省级与各设区市会商,根据各设区市空气质量变化情况随时会商,做到精准预报、精准管控。
在研判未来可能出现较严重污染时,江苏省将随时发起会商申请,与区域中心、总站或周边省市等单位进行临时会商。
若预测未来可能有重污染过程,但尚未达到预警启动条件时,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将提前24~48小时以环境空气质量快报形式,发布污染预测快报,提请有关城市及时采取措施减轻污染危害,削减污染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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