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全面加强长江岸线保护
江苏省南京市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精神,出台《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长江岸线实行严格的分区保护;取缔沿江27处非法码头,严控船舶污染排放,多措并举,切实保护好沿岸自然资源和岸线资源。
严格分区保护,珍稀物种保护成特色
“长江南京段是依江临海最集中的优良港区和重要水源地。在长江大保护的要求提出前,有关区、街镇直至社区(村),为发展本地经济,不按岸线规划的要求,过度开发利用岸线资源,造成岸线开发不规范,开发秩序乱的现象较为突出,不利于长江岸线的可持续利用。”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规划及政策中心主任于忠华介绍道。
据了解,《办法》将南京长江岸线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根据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严格实行分区保护。
为落实“保护为主,开发严控”的原则,《办法》针对南京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岸线、长江大胜关长吻鮠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内的岸线、长江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等沿江重要湿地内的岸线,明确相应的禁止、限制行为,并要求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对长江岸线范围内的湿地依法保护。
在开展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上,南京将重点保护长江湿地震旦鸦雀、东方白鹳、长江大胜关长吻鮠铜鱼、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环境,并在长江兴隆洲—乌鱼洲滨江湿地等区域设立省级自然保护区,积极推进新济洲长江江豚保护中心建设。同时,实施经济物种和珍稀濒危物种增殖放流,每年放流长江土著鱼类及珍稀物种数量不少于3000万尾。
“加强滨江水源地保护、抢救性保护长江湿地、加强滨江生态网架建设、落实沿江生态红线刚性管控等滨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将成为《办法》出台后的环保重点任务之一。”于忠华告诉记者。
取缔27处非法码头,生态复绿初显成效
在南京长江大胜关大桥上游的浦口区桥旺地区,一处占地约1.5万平方米的绿地刚刚建成,大片草坪上,栽种着桃树、杏树、雪松和灌木。而不久前,这里短短800米的长江岸边,还分布着4处没有建筑许可证的非法码头,不但存在安全隐患,还污染环境。
而在南京市沿江非法码头整治示意图上,长江南京段共分布着27处非法码头。从2016年起,南京市启动非法码头清理取缔工作,截至目前,27处非法码头全部整治完毕,共拆除房屋1.63万平方米,清运堆场黄砂等货物34.8万吨,退让长江岸线资源3.5公里。
2017年,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精神,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原非法码头做到“四个到位”,即拆除到位、清场到位、防反弹到位和复绿到位。南京市立即启动,在原有整治基础上开展复绿工作。据了解,今年2月,生态修复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整理平整场地105万平方米,实施生态复绿面积95万平方米,沿岸自然资源和岸线资源得到切实保护。
推进船舶排放清洁化也是严控污染的一项措施。长期以来,长江南京段船舶洗舱水等污染物都是通过水上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在转运、处理环节不仅存在水环境污染隐患,也给后续监管造成困难。去年底,全套先进的洗舱水接收设施在龙翔化工码头投入使用,船舶靠岸后,洗舱水在交通、海事、环保等部门的共同监管下,通过专用通道处理,并开展全程视频监控,按照“一船一清、一清一档”的模式管理,确保不让未经处理的洗舱水流入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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