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七个重点工业污染物排放最新标准正式实施
更新时间:2020-06-11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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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河南省政府批准,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钢铁工业、水泥工业、铝工业、焦化工业、涂装工序、印刷工业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等七项污染物排放最新标准于日前下发执行。
新标准要求河南省以上涉及工业新建企业或设施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对现有企业根据不同的排放物,执行时间有所区别,最晚的自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各标准涉及污染物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等规范内容。
随着七项污染物排放最新标准下发,也标志着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升级。
2020 年 6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七项污染排放标准如下: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4-2020)
新标准要求河南省以上涉及工业新建企业或设施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对现有企业根据不同的排放物,执行时间有所区别,最晚的自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各标准涉及污染物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等规范内容。
随着七项污染物排放最新标准下发,也标志着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升级。
2020 年 6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七项污染排放标准如下: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4-2020)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3-2020)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2-2020)
《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5-2020)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
《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6-2020)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2-2020)
《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5-2020)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
《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6-2020)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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