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将制定整改措施解决西大沟排放口污染物超标问题
7 月 21日,鞍钢股份公告,2020年7月21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超标排放相关报道。其中提到公司2020年超标排放受到环保部门处罚,并对公司排污口的运行情况提出质疑。
经核实,2020年上半年,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防汛排水水污染物进行监测,西大沟外排水污染物超过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并于2020年6月19日和7月8日下达了三次《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处罚40万元。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影响,未达到需披露的标准。
西大沟污水排放口现为公司鞍山厂区唯一污水外排口。自2019年9月份至今,西大沟污水排放口已实现了非雨期零排放。2020年的三次超标处罚均为降雨时防汛排水造成的,汛期集中降雨时,防汛排水通过西大沟废水排放口外排,导致外排口水污染物部分指标超过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
2014年以来,公司陆续投入近1.5亿元对综合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其中2015年投入近6000万元对西大沟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在现有一级处理及膜法除盐系统基础上,又增建了处理规模为2000m3/h的废水深度处理项目,采用高效混凝+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滤池+V型滤池工艺,处理后水质达到回用标准,该项目的投运为公司生产废水实现近2零排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投入8700万元增建北大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回用项目,处理规模为3000m3/h,采用气浮+斜板+V型滤池+双膜除盐工艺,处理后水全部回用,项目于2019年5月份投入运行。公司生产废水实现近零排放,目前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但是由于公司建厂历史久远,主厂区面积大、地形管网复杂,在降雨时,防汛排水通过西大沟废水排放口外排。上海证券报报道内容,经确认,为河道内长期积存水,主要是由于河道排水不畅造成的。
针对此问题,公司立即组织对河道进行清理,疏通污水排放口,同时加强管理。下一步,公司将制定系统的整改措施,彻底解决西大沟排放口防汛排水水污染物超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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