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0年度生态环保十件大事
孔子在这里诞生,泰山在这里崛起,黄河在这里入海……山东,因河坦荡,因山挺拔,因岛秀丽,因泉灵动,因海勃兴,以“一山一水一圣人”享誉海内外。
近年来,山东省坚持生态优先,统筹流域治污,筑梦蓝天白云,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锲而不舍的拼搏,全力打赢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用绿色发展的画笔,绘就新时代齐鲁大地生态文明新篇章。
这是一份来之不易、令人自豪的生态答卷:截至2020年年底,山东省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中央对省考核的九大约束性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大气、地表水、海洋环境质量均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绘就了生态底色,也为“十四五”在新的起点上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名列山东2020年度生态环保十件大事榜首;
这是一段攻坚克难、砥砺前行的奋进历程: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成立了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了省直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省政府与生态环境部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入选生态环保十件大事;
这是一支召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生态环保铁军:面对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双重压力,山东省生态环境系统拿出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舍我其谁的担当,穷尽一切办法、变不可能为可能,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守牢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着力打造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山东样本’”等入选十件大事。
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日前组织评选的“2020年度生态环保十件大事”中,涵盖了污染防治、环境执法、排污许可、生态创建等方面,既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又凸显绿色发展亮点,是全省生态环保人不忘初心、努力耕耘的心血结晶,是生态环保工作聚力攻坚、管服并举的生动诠释,也是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的集中体现。
星光不问赶路者,岁月不负追梦人。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征途中,在污染防治攻坚的战场上,每一滴流淌的汗珠,都值得我们珍惜;每一个奋斗的身影,都值得我们铭记。那一个个精准的数据,一项项“拔尖”的工作,一个个前进的脚步,是心血与汗水的凝聚,是智慧与担当的彰显。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所有将来,皆为可盼。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关键之年。伟大梦想不是等得来、喊得来的,而是拼出来、干出来的。唯有以苦干为梯,才能采撷到成功的果实;以实干为桥,才能通向成功的彼岸。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万众一心、实干笃行的山东生态环保人,将继续发扬生态环保铁军精神,甘当“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绘就绿水青山齐鲁画卷。
1 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
2020年,山东省生态环境系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砥砺前行、克难攻坚,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十三五”九大约束性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大气、地表水、海洋环境质量均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其中,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7.0%;优良天数比例69.1%,较2015年提高14.2个百分点;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73.5%,优于“十三五”目标12.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1.5%,优于“十三五”目标3.5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5项约束性指标较2015年下降比例预计均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
2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赢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
“土十条”重点任务全部完成,各县(市、区)均完成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9.8%;高质量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全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8月23日-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山东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指出,山东省“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3 山东省政府与生态环境部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0年6月10日,山东省政府与生态环境部在京签署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建立统筹推进制度体系,以及推进产业绿色发展、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农业农村绿色循环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等方面开展合作,将山东打造为全国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度创新区、经济绿色转型示范区,为全国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4 《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印发
2020年9月28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了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法规标准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科技创新体系等八大体系28条具体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补齐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短板,积极构建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生态环保工作大格局。
5 坚决守牢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山东省生态环境部门全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推动出台了全国第一部省级层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修订了《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做到了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100%全覆盖,实现了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处置100%全落实,坚决守住了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1个基层党组织、1个机关处室和1名先进个人获省级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
6 系统推出服务“六稳”“六保”重大举措
组织划定了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为绿色发展“立规矩、画方圆”。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出台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重大项目建设十项措施,对环境影响小的项目实行环评豁免,对5960个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疫情期间,开展“网上办”审批服务、“不见面”技术审查、“零接触”现场踏勘,对1135个急需的医疗卫生等3类项目,实行环评豁免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
7 着力打造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山东样本”
在全国省级层面首个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梳理法定职责,严格依法治污。创新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6934家企业列入正面清单,开展非现场监管。修订《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坚持宽严相济,对8种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综合成绩位列首届全国执法大练兵知识竞赛第一名。
8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2020年,济南市济阳区等4个县(市、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莱西市等3个地区(单位)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其中“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新命名数量全国第一。开展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等9个地区被命名为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济南市南部山区等11个地区被命名为第一批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9 固定污染源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
较国家规定时限提前近两个月完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是全国发证登记20万以上数量级中较早完成的省份之一。在全国率先开展质量复核“回头看”,以改革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解决历史问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固定污染源信息达到30.9万条,其中发证(含整改通知书)32892家,排污登记220122家。
10 在全国率先完成重点河湖全覆盖式入河湖排污(水)口排查
在全国率先启动了覆盖县控及以上断面所在河流的入河湖排污(水)口排查工作。累计排查河流1413条(段)、重点湖库54处,总长度超过37000公里,发现疑似排污口3.7万余个,完成了1万余个有水排污口的水质、水量监测,实现了有口皆查、有水皆测,初步形成了全省入河湖排污口“一张表、一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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