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两企业因弄虚作假被罚68万元
图为执法人员对自主验收弄虚作假的水电项目进行勘察。
◆本报记者孙秀英 通讯员王伟建
记者近日获悉,海南省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来查处了两起弄虚作假环境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了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下一步,琼海市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严格监管执法,对弄虚作假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水电公司自主验收弄虚作假被罚56.25万元
经查实发现,海南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水电站项目实际建设机组数量、单台机组装机容量与生态环境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复不符,存在“项目规模发生重大变动后没有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该项目于2020年4月按照建设现状进行自主验收,并认定不属于重大变动,通过了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现场勘查时该项目正在正常生产。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该公司在建设项目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擅自作出验收合格的结论,其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在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处罚规定以及《海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琼海市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大队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6.25万元罚款。
琼海市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该案是自琼海市执法改革后综合执法局首次查处的自主验收弄虚作假违法案件。国家虽然已经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规定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但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不等于不监管,弄虚作假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该案对自主验收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具有震慑作用,警醒建设单位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自主验收时,要尽到审慎的筛选以及相关监督管理义务,倒逼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自主验收工作,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
同时,该案提醒第三方机构、环保行业从业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坚守职业操守,不要为了完成相关手续而“走过场”敷衍了事,更不要帮助建设单位弄虚作假,要遵守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
该大队温馨提醒各建设单位,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不等于不监管,要自觉严格遵守环评审批和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在自主验收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
车辆检测中心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罚12.06万元
经查实,琼海市某车辆检测中心在对车辆进行排气污染物排放检测时,不按国家规定操作,检测尾气未插入探头、更改检测方法并通过检测,上述行为导致出具了3份机动车虚假排放检测报告,并收取检测费用1360元。该中心上述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处罚条款以及《海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琼海市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大队责令该中心改正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12.06万元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360元。
琼海市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该案充分暴露出部分机动车检测机构在履行机动车排放检测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意识淡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缺失等问题。
“案件的查处,不仅对琼海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企业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也提升了琼海市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履行环保义务的自觉性。”该负责人表示,通过对相关机动车检测机构的查处,严厉打击了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侥幸心理,既维护了广大车主的合法权益,也巩固了蓝天保卫战取得的成果。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