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不能变成“橡皮筋”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经常被形容为是全面的“环保体检”,查出来的问题和短板往往是公众最为关注的内容。近日,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陆续反馈了督察情况。笔者注意到,制度落实不坚决、不够有力是各地被“点名”频率较高的通病。
一些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不严不实,职责分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和成效更多取决于当地领导干部的主观意志,而本应成为刚性约束的制度体制却似乎成了可松可紧的“橡皮筋”。
比如,多地存在违规上马“两高”项目等现象;有的地方能耗“双控”考核放松要求,未完成要求也没有得到应有的问责处理;杞麓湖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敷衍整改、弄虚作假,监督机制失灵。
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离不开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面构建起了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为保护绿水青山构筑起坚实的制度根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制定、出台以后,各地应当真抓严管,凡事按制度办、按规矩办。反之,如果不把制度当回事,任性而为,制度体系将难以发挥作用。要治病去根,必须坚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制度化轨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强化制度意识、树牢法治意识,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表态上,要有可操作的具体行动。笔者认为,领导干部应全面梳理学习和运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措施,在作出决策时绷紧制度这根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逐条对照检查制度执行是否到位,该纠正的立行立改,不要等到上级来督察时再临时抱佛脚。各级各部门设置的政策法规机构要发挥好“法官”的作用,对地区和部门的重要决策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核,防止出现违法违规决策。
另外,应强化企业责任制度体系。从督察反馈情况来看,一些企业对自身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认识和落实不到位,环境违法行为呈现多发态势,甚至明确要求整改的事项都没有做好。现代化的企业应当是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企业。要引导广大企业增强守法自觉,通过对正反两面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创新环保守法激励机制,构建守法有利、违法受损的良好氛围。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环境治理情况,让全社会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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