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郧阳整治修复裸露矿山
【谷腾环保网讯】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近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区6家非煤矿山企业被责令停工停产。
2020年底,湖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郧阳区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郧阳区干沟片区矿山开采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之后,郧阳区开始了矿山整治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经过一年多的整治,郧阳区基本扭转了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无序局面。
从开采、加工到运输,实施全链条监管
“从开采到加工,再到运输,我们真正做到了全链条、全过程管理。”谈起矿山整治,郧阳区政府有关负责人感慨地说。
在湖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郧阳区干沟片区矿山开采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后,郧阳区成立了矿山整治及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指挥部,并把矿山整治纳入区人大视察和区政协监督重点,大刀阔斧开展治理。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监管执法、检查考核、政策法规、督办问责、信访举报6个工作组,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执法局等区直单位抽调12人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协调、督办、检查、考核等工作。
郧阳区还组建了100多人的郧阳区矿产资源管理联合执法大队,下设4个巡查中队,对郧阳区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运输实施全链条监管,并对132处非法开采、加工点彻底断电;对162处加工点进行整治,除可完善手续的点位外,应拆除112处,已彻底拆除56处,正在拆除17处。
对矿产品开发领域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郧阳区已立案侦查涉矿案件7件14人;移交区纪委监委问责线索13个,立案查处干部8人,组织处理14人。
分类型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
“仅干沟矿区,郧阳区就累计投入修复资金7000万元,生态修复面积达1300亩。”5月30日,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上,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贺德斌介绍说。
据了解,郧阳区对裸露点位生态修复分工明确,面积10亩以下、修复难度较小的裸露点位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督促相关村组落实生态修复责任。面积10亩以上、修复难度较大的裸露矿山点位,郧阳区指定区属国有企业统一负责修复,防止原开采业主以生态修复名义私挖乱采。对面积较小、短期内可自然恢复的裸露点位,采取封堵矿区道路、树立禁采标牌,实行自然恢复。
修复方式也因地制宜。对面积适中、坡度相对较缓的裸露点位,郧阳区采取栽植树木、播撒草籽等方式进行修复;对面积较大、坡度较陡且短期内无法自然恢复的裸露点位,采取客土喷播、栽植藤类植物等方式进行修复。
一年多来,郧阳区全方位修复裸露矿山180处,其中已完成修复174处,正在修复6处。据不完全统计,郧阳区已实施客土喷播1400余亩,栽植爬山虎7万棵、石楠9万棵、柏树3.5万棵、草皮4.1万平方米。
全时段监管确保矿产资源开发合法、安全、规范、有序
郧阳区今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整治工作的通知》,对矿产资源开发实施全时段监管,使全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合法、安全、规范、有序。
郧阳区坚持常态化联合执法队伍不散、力度不减、措施不软、标准不降,持续保持矿山整治高压态势,坚持巡查中队日常巡查、乡镇属地实时巡查、供电部门配合监测巡查、值守卡口日夜检查、水路护矿突击检查、巡查值守查办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
管好合法开采。为加强源头和过程管理,防止非法运输和非法买卖矿产品,郧阳区将进一步督促合法开采加工企业在矿产品销售运输源头设置地磅称重,并实行“联单”销售、“绿码”通行制度。
同时,防止非法开采。对已经采取措施断电停产的,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私接或供电生产。供电公司将加强实时监测,一经发现,有关乡镇党委、政府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追究有关乡镇干部、村干部属地管理责任。违规供电的,倒查追究责任。已整改到位的加工企业恢复供电和新增开采、加工企业供电,必须持相关合法合规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报指挥部领导同意方可供电。
郧阳区还将坚持常态化纠察督办不放松,对涉矿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矿产资源开发行为,巡查、值守、查办人员在岗履责情况,乡镇党委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等情况进行纠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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