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着力攻坚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顽疾
【谷腾环保网讯】自开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至今,湖北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认真真抓整改,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取得较大成效,获得群众点赞。
为了不折不扣抓好督察整改落实,践行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湖北敢啃“硬骨头”、攻坚“老大难”,紧盯湖泊治理和磷石膏综合整治难题,下苦功、出真招、求实效,整改成效初步显现,各项顽疾相继开篇破题。
推动解决湖泊生态治理“痼疾”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对2021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典型经验做法给予通报表扬的函》,以斧头湖流域治理为代表的咸宁市水环境治理经验受到推广表扬。
斧头湖,作为湖北第四大湖,坐拥126平方公里水域面积,涉及咸宁、武汉两市。
曾经,拦网养殖、围湖成垸盛行,“十三五”期间,斧头湖水质不达标,磷是水质重点污染因子。
依托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咸宁驻点组,咸宁市开展重点湖泊总磷超标专题研究,将总磷纳入污染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范围。开展流域排污口排查,系统推进94个重点入河入湖排污口溯源整治。投入48亿元实施以管网改造、黑臭水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城区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投入近15亿元实施斧头湖生态保护带等一批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退垸还湿(湖)工程。
武汉市江夏区着眼岸上治污、湖面扩容等方面,在斧头湖周边划定禁养区、限养区,投入8850万元推进畜禽禁养区退养。建设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拆斧头湖水域围网、拦网和网箱,实施退渔、退垸,还湖于自然、还湖于水、还湖于民。
短短几年,斧头湖水质不断改善。2020年,斧头湖咸宁水域水质从Ⅳ类提升为Ⅲ类。2021年,主要污染因子总磷稳定在Ⅲ类,其他主要指标平均浓度均达到Ⅱ类水质。斧头湖江夏水域水质,从2017年的Ⅳ类逐年提升,2018年至2021年达到Ⅲ类(大部分指标达到Ⅱ类)。2022年上半年,斧头湖水质均值为Ⅱ类,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如今漫步湖边,水清岸绿,众多野生鸟类前来栖息,斧头湖再次焕发勃勃生机。
斧头湖流域治理为大型湖泊治理积累了经验,成为湖北咬定青山不放松,坚决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的一个缩影。
不只斧头湖,还有一些湖泊经过系统治理,也处于生态蝶变中。今年1-6月,武汉市南湖水质从2021年的Ⅴ类提升至Ⅳ类,有望完成地表水Ⅳ类的整改目标。黄石市网湖2021年水质为Ⅴ类,今年1-6月达到IV类,持续向好并保持稳定。
水安则邦安,水兴则邦兴。湖北一直紧扛作为“千湖之省”的责任担当,坚持不懈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今年1-6月,全省326个省控断面(水域)Ⅰ-Ⅲ类优良水体比例89.9%,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全面消除劣V类断面。其中,国控考核断面(水域)优良水体比例93.2%,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
答好磷石膏综合治理“必答题”
湖北是全国磷化工第一大省,宜昌是长江流域最大的磷矿基地,每年,宜昌磷化工产业要产生超过千万吨的磷石膏。
磷石膏最常见的处理办法是暂时堆存,但这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还存在严重的环保隐患。
近年来,总磷成为长江流域首要污染物。“三磷”治理成为长江经济带尤其是中上游地区水环境治理的关键。
怎样消耗大量堆存的磷石膏?
据了解,对磷石膏消耗量最大的,当属磷石膏道路基层材料,每公里道路可“吃掉”磷石膏1万吨。因缺乏统一标准,导致磷石膏路面这一产品叫好不叫座。
日前,由武汉理工大学、宜昌市建筑节能推广中心等单位编制的《道路过硫磷石膏胶凝材料稳定基层技术规程》正式发布,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磷石膏道路基层材料应用的首个全国标准,填补国内磷石膏道路水稳层应用标准的空白。它的发布实施将为磷石膏规模化、高效高值应用提供有力支撑,加快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步伐。
宜昌市已有近20条市政道路开展磷石膏水稳层应用试验,积累了大量试验数据,为该标准的编制提供了充实完备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目前,宜昌市制定磷石膏及其综合利用产品市级标准15项,其中有3项上升为省级地方标准,还有7项已立项。
宜昌磷石膏综合利用的实践和经验,在全国磷资源开发行业引起广泛关注。继第二届中国磷资源开发学术研讨会暨磷石膏固废处理技术高峰论坛后,今年8月4日至5日,又一次在宜昌举办了全国性学术盛会,与会代表深入探讨磷资源的高效高值利用和磷石膏综合利用的最新技术进展,力求促进国内磷矿资源开发和磷化工技术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
不止在宜昌,湖北“三磷”主要分布的地区,政府和市场“两只手”齐发力,都在努力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荆门、襄阳、孝感、黄冈等地设立了市级磷石膏综合治理专项资金,不断加大对磷石膏综合利用政策支持力度,力争使2022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50%。在宜昌、荆门、襄阳等地,不少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已突破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或提纯技术。目前,湖北祥云公司已建成230万吨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装置。邦普宜化400万吨,楚星、三宁、兴发、大峪口、黄麦岭、泽东、史丹利等公司的100万磷石膏无害化处理项目正在开展论证并拟组织实施。
省委、省政府更是高度重视磷石膏污染控制和综合利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推进,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整改明确要求。一系列顶层设计密集出台——
2021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级财政每年统筹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磷化工高质量发展、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和创新平台建设。
2022年5月,《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全国首部着眼精准防治磷石膏污染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2022年6月,《湖北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试行)》正式发布,明确采取先进工艺对所产生的磷石膏进行无害化处理,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防止磷石膏污染环境。
“到2025年底,全省新产生的磷石膏将全部实施无害化处理。”省经信厅相关负责人说。
在全省共同努力下,2022年1-6月,全省磷石膏产生量1558.85万吨,综合利用量937.59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60.15%,超额完成50%的年度目标,比2021年提升20.85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湖北段出境断面总磷浓度保持在国家考核标准范围内。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无疑具有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但是湖北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知重负重,迎难而上,努力攻克一个又一个难关,不断朝着整改目标任务奋进,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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